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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新闻消息,妻子已经车祸去世4个多月,山东莘县48岁的李先生仍深陷在悲伤之中。他执着地认为,如果不是频繁地为贷款维权,妻子或许不会出意外。李先生称,在为亲戚担保贷款多年后,他们夫妻俩突然成为了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查封,他们这才知道自己竟不知道何时成了数十万元的主贷人,在实际用款人未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他们成了被告。在长期的维权过程中,尽管实际用款人曾出面证明,但法院仍认定他们系贷款人的事实。男子讲述:夫妇俩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为亲戚担保多年,被法院强制执行43万元还款时才知道自己是主贷人李先生和妻子岳女士都是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本来各有单位,但均在2000年前后下岗,之后两人先是打工,后开了一个家电修理门市,生活并不富裕,但也算平静幸福。“事情还得从2006年说起。”日前,李先生讲述了事情的发生经过。那时,他的一个姨表姐两口子是做生意的,需要从银行贷款,就找到李先生和岳女士,希望他们能做担保。“考虑是亲戚,没想那么多就答应了下来。”李先生说,当年,从来没有因为贷款跟银行打过交道的夫妻二人,被叫到当地的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亭支行,说明是让他们做担保,他们在一些空白合同上签了名就离开了。之后每年大概夏天的时候,他们都会被叫去在一些空白合同上签一次名,“提前说好的做担保,我们也就没看合同就签字了。”李先生说,最后一次签名是在2015年夏天,然后自己也就没再管这事了,却不料正是这次签名给自己和妻子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变故。“第二年没有人再让去签字,以为事情都过去了。”李先生说,万万想不到的是,2017年,他们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经了解才知,自己不仅成了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拒不归还银行贷款案件的被告,且法院在夫妻俩和四名担保人均缺席的情况做出了判决并强制执行。李先生称,此时的他和妻子经过深入了解才知道,被执行的款项是2015年的一笔43万元的贷款,不仅自己是主贷人,而且还有四名担保人,更离谱的是,其中两名担保人他们压根儿就不认识。强制执行:“迫于无奈同意被执行16万,没想到后来又被强制执行”李先生说,由于夫妇俩不懂法律,面对突如其来的事端,他们一直处于被动无措的状态,并没能采取什么有效的维权措施。李先生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内多年积攒的存款面临被强制执行划走的局面。“我们赶紧去找一直找我们担保贷款的亲戚,他们嘴上说解决但却一直没有处理。”李先生说,同时他们也与银行和法院方面交涉,最终以从李先生账上划扣16万元结束此次执行。“我的账上是够43万的,一开始说是要全部划扣,但我们态度比较坚决,他们也许是心虚,最后也妥协了,最终我们害怕他们全部划走43万,也暂时签字同意了。”李先生说,奇怪的是,从那以后的三年间,银行和法院没有再找他们夫妻执行过余下的钱,但为了自己被划走的16万元,他们夫妻频频找到此前找他们帮忙担保贷款的亲戚要钱,对方依然是好话说尽,能拖就拖。到了2021年时,法院一纸恢复执行通知书又要继续执行当年余下的欠款,这让李先生夫妇俩目瞪口呆。蹊跷一审:6名被告未到庭、未提交答辩,法院判岳某夫妇归还43万元贷款李先生提供的原审一审判决显示,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亭支行与被告岳某(李先生妻子)、李某某(李先生)、王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后四人系担保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莘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5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几人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贷欺本金43万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为:原告于2015年7月31日与被告岳某等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日,岳某、李某某签订了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愿以共有财产偿还贷款本息责任。被告岳某于2015年7月31日从原告借款43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7月21日。该款到期后,经催要被告分6次结息23379.07元,仍欠借款本金43万元及其他利息未还,保证人也未履行保证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了上述事实,并进一步确认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借款资金的发放、支取与还款。法院最终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意思表示真实,为合法、有效合同。原告向被告提供了贷款,履行了合同约定,而李某某已承诺,其本人与借款人岳某共同履行合同,岳某与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判决,岳某与李某某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偿还原告借款430000元及利息。另四名被告为岳某贷款提供保证,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后,即获得向被告岳某和李某某的追偿权。“法院判决书里说‘6名被告未到庭,未提交答辩’,这中间到底是没通知我们到庭,还是我们自己不愿意去?其实我们是压根就不知道成了被告,怎么就判了呢?”李先生质疑说。而在李先生提供的两份法院送达回证中可以看到,包括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判决书确均系他人代签。申请再审:委托笔迹鉴定确认部分贷款手续签名笔迹不符,最终仍败诉面对着法院的恢复执行,本就觉得无辜的李先生夫妇想到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委托了代理律师。“律师了解我们的案情后,一眼就看出来法院违反程序了,第一次判决没有给我们下传票,也没有给我们送判决书,判决书是让其他人代签的,我们整个过程都不知情。”李先生说,于是他们向当地检察院提起了程序监督申请,检察院经审查也确认了程序违法问题的存在,并下达了检察建议,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由原审法院启动再审。再审判决书显示,原告诉求如前,但参加了诉讼的被告岳某和李某某答辩称,答辩人通过查阅案卷资料、银行流水记录、莘县农商银行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等资料了解到,原告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欺骗方式让答辩人签字,通过伪造岳某签名,伪造贷款档案资料,伪造贷款审查情况,伪造贷款发放手续等方式,冒用岳某的名义,骗取贷款从而损害答辩人合法权益,案涉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合同,应认定无效。答辩人被骗在《个人贷款申请书》《个人借款合同》、《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上签字。虽然《个人借款合同》最后一页有岳某签字,但签字时岳某并不清楚签字内容,该合同条款作为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进行过提示说明,不产生法律效力。原告并未向答辩人岳某履行放款义务。案涉账户不是答辩人本人开立,而是有人冒名开立;2015年7月31日的《贷转存凭证》中岳某的签字并非本人亲自书写,而是有人冒名签署;原告从未把案涉存折或银行卡交付给答辩人,答辩人也从未对该案涉款项实际占有使用过;原告从未向答辩人催收过案涉款项;答辩人与其中两名担保人根本不认识。原告工作人员在明知案涉贷款虚构贷款用途,贷款实际为他人所用的情况下,未履行贷前实地调查、贷后审查、面谈、面签等程序,违背职业操守,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原告作为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导致出现冒名贷款等情形,应自行承担不能还款责任。另外,审理中,被告不认可转贷存凭证及开卡签名系其所签,申请对签字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2023年1月3日,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山政司法鉴定中心(2022)文(书)鉴字第37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该两处签名均非岳某本人所签。司法鉴定意见书法院审理后仍认为,在该涉案借款合同签订前,岳某与原告签订有多份借款合同,本案涉及的借款合同系为偿还之前借款本息而产生。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知晓,其认可原审原告提供的《个人借款合同》“借款人”处签名的真实性,但主张在签字时,原审原告没有告知其签字的内容,也没有让其阅读合同,不符合一般认知常识,也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故原审被告不知道该签字系在借款合同上所签辩解不能成立。虽然鉴定显示,《转贷存凭证》及开卡签名非被告所签,但按照银行卡的开办程序,起码在开办该银行卡时,被告应当提交了其本人的身份证,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将该借款汇入被告名下的该银行卡,在随后的《贷款还款记账凭证》的背书部分,有被告签名三处,在原告对被告签名的真实性申请鉴定时遭到被告拒绝。又拒不配合鉴定,导致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依照法律规定,本院推定该签名系其本人所签,被告仅就《转贷存凭证》的名字非其所签而不认可原审原告履行了出借义务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因而,法院最后判决,维持原审一审的两条判决结果,判令原告支付被告笔迹鉴定的费用。《转贷存凭证》及开卡签名非被告所签“他们是利用我们当初糊里糊涂在空白纸上的签字重新打印的单据,字迹肯定是我们的,但单据是伪造的。”谈及拒绝鉴定的原因,李先生表示,他们多次表达那三张单子系银行伪造,纸张颜色不一样,厚度不一样,明显伪造,所以不用鉴定。不予采信:实际用款人、担保人出庭作证讲述当年贷款情况,法院未采信;二审开庭前,贷款还清,放款账号销户“再审仍由原审法院审理,让他们自己推翻自己几乎不可能。”由于不服再审一审判决,李先生夫妇提起了上诉,而在二审中,李先生夫妇申请此前自己多年为之担保贷款的王某某出庭,“他才是实际用款人,也就是我那个姨表姐的丈夫。”二审判决中,当事双方及法庭认定与一审差距并不大,但王某某出庭作证讲述了当初办理这笔贷款的具体情况:“当时公司需要用钱,找的莘县农村信用社的主任颜某某,颜某某又安排的贾某某主任,贾主任跟我说我的身份证是东昌府区的,不能在莘县办理贷款业务,需要在莘县找两个人,用当地的身份证办理。我妻子王某是莘县人,她帮我找了亲戚李某某和岳某,借他两个的身份证贷款去。王某具体和岳某、李某某怎么说的我记不清了,岳某是否在空白贷款手续上签字我不清楚,有可能是空白的,贷款手续是王某跟着办理的,我没跟着,所以我不清楚细节。贷出来的钱我用了,岳某名下的贷款专用银行卡没在岳某手里拿着,究竟是在信用社放着还是我妻子拿着我不清楚。还款还息都是我做的,最后一笔贷款是银行催我还的,我没有收到过书面的催款通知书,我还做过案涉借款的还款计划。案涉借款目前已经全部还清,执行扣划岳某的十几万元我目前没有能力偿还。”然而,对于该证人证言,被上诉人山东省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亭支行持否认态度。他们认为,首先,证人作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二审新证据,并且证人与上诉人方是亲属关系,因此其证言在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其次,该证人所证明的事实不属实,银行方具体办理业务的人员根本不知道是上诉人一方在为证人贷款,当时信用社的领导也从未安排过具体的办理业务人员为王某某办理贷款,岳某办理贷款时所使用的发放贷款的银行卡从未在信用社存放过,假如王某某一方使用过,也应该属于岳某交给王某某一方使用的。王某某是在信用社起诉后主动找到信用社要求代为还款,最后还清时也是王某某找的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没有理由拒绝王某某的代为还款行为。王某某称贷款手续纸张上有可能是空白的,还称借两个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不属实。案涉贷款是一笔独立的贷款,无论借款用途是新发放还是借新还旧,借款人在合同上已经签字,农商行按约定发放了贷款,且借款人岳某在以该笔贷款偿还旧贷本金利息的还款手续上背书签字确认,李某某也在贷转存凭证上背书签字,上诉人是该笔贷款的实际借款人,应当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随后,原审被告中的担保人王某某、刘某某夫妇二人也出庭对该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王某某明确表示对证人证言没有意见,但他们当初的本意不是为岳某担保的,是为王某担保的,他们知道王某有还款能力,岳某没有还款能力,但后来才知道是为岳某担保的,王某让他们签我们就签了,没有问谁是借款人。刘某某也表示对证人陈述的没有意见,并称他和妻子王某某是跟着王某去银行签的字,是在空白的格式合同上签的,签完字就走了。最后,法院并未采信王某某的证言,认为再审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维持原判。法院判决书内容截图据李先生介绍,在二审判决前,涉案贷款被人结清,根据王某某出庭证言,系其结清的贷款。“奇怪的是,银行一直说那张用于放款还款的银行卡是我们给出去的,是我们提供了身份证办的。”李先生说,但在贷款被结清后,他和妻子曾查询该账户,发现已经被销户,而本属于他们的名下的银行卡销户他们却毫不知情,“其实我们还不希望他们结清贷款,很多证据在贷款结清后都没有了。”车祸身亡:妻子维权交涉中车祸身亡,警方认定肇事者全责李先生认为,王某某的证人证言足以证实当时办理贷款手续的并不是其妻子岳某本人,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明知贷款人、用款人、案涉银行卡持有人均不是岳某,冒名发放贷款者应承担责任。李先生介绍,银行始终没有拿出确切证据证明我妻子岳某是实际用款人,并故意回避问题,上诉人要求对方提供历年来所有手续,用来证明这笔贷款是何时、以何种方式交到上诉人手中的,而银行以资料丢失为由拒绝提供,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上诉人从未还过利息,银行也从来没有向上诉人下达过书面催款通知书,且用于发放贷款的银行卡不让上诉人开办和持有,不能提供该笔贷款由上诉人使用的流水证明,并且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案外人共同还清剩余贷款,同样不提供还款方式和记录,说明银行是事先与案外人约定好发放贷款,且仅利用容易造假的签字环节进行虚假陈述,没有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资产证明进行严格的审查,没有做到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违法放贷。同时也足以证明银行对这笔贷款去向是明知的,且在向法院起诉时故意不提供上诉人的联系方式,反而向法院提供王某的联系方式,让王某代签收法律文书,最后又向王某某催收欠款,并把欠款还清。当时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李先生及妻子仍然不服,决定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就找银行索要手续准备去高院再审,可是银行不出,百般阻挠。”李先生说,银行说需要找律师才能调取,可是通过派出所协调,派出所给找了法律援助律师,银行却又说需要公安开介绍信才能调取,可是公安开了介绍信,银行依然不予调取,于是他们就只好直接去银行继续索要。然而,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李先生痛失了妻子。岳女士出意外前不久还在与银行方工作人员交涉2024年7月5日下午1时20分许,李先生的妻子岳女士一个人去银行索要手续,然而此次的交涉仍然不顺利,“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和我老婆在离银行不远的路口处交涉了一个小时后,银行工作人员离开了,之后开始下雨。”李先生说,一辆驶过的汽车直接把妻子岳女士辗轧致死,“我看过监控视频,整个过程长达13秒,我老婆当时在路中间坐着,那辆车是拐弯,快碾到我老婆时还停了一下……”事发后,当地交警介入调查,肇事者被控制,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称,2024年7月5日13时21分许,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县报兴街农商行门口处左转弯时,与坐在道路上的岳某发生碰撞后辗轧,致岳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警方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某观察不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岳某无责任。相关回应:担保人称自己也莫名其妙身背巨债,认为被贷款现象在当地较为普遍;银行方正面回应李先生称,自己和妻子为亲戚担保多年,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巨额贷款,还成了官司中的被告,在维权过程,当初曾受他们帮助多年的姨表姐夫妇俩也与他们反目成仇,“到现在那16万元他们也没还给我们,说是没钱。”李先生表示,姨表姐夫妇俩均已年过七旬,身体状况较差,可能无法接受采访。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这笔涉案贷款的两名担保人王女士和刘先生,“他们是两口子,王女士也是实际用款人王某的妹妹。”李先生说。“我们当时不知道贷款手续是岳某。”接受采访时,王女士和刘先生恰好在一起,两人表示,他们当时也是王某说要贷款把他们叫去做担保的,而且也是在空白文件上签的,“签完就走了,没仔细看。”两人说,被贷款的现象远不止岳女士和李先生一家人,因为他们身上也莫名其妙背着巨额的贷款,“我们担保的加上我们主贷的差不多有几百万。”刘先生表示,类似的现象在当地似乎较为普遍。那么对于此事,涉事银行作何回应?11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涉事银行新闻发言人郭先生。“这个事各级部门都有过结论,法院有过三次判决,都不认可他的主张,我们主要依据的是法院的判决。”郭先生表示,尽管实际用款人曾出庭作证讲述当年的情况,但正如法院判决中所述,他们认为,首先当事人岳女士和李先生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在主要的借款手续签下过自己的名字,不管贷出的款项给谁使用,他们作为贷款人都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他们说自己在空合同上签字没看内容的说法不合常理,也站不住脚。另外,据我们了解,当初实际用款人做生意在经济上比较有实力,他们亲戚之间是否因为贷款有什么利益承诺也不好说。”郭先生称,同时因为实际用款人是李先生的亲戚,所以他的证词最终未被采信。而有关证人提及的颜某某和贾某某,目前一个因犯错误被抓了,一个退休了,“事情出来后,我们内部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但没有发现什么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李先生质疑的两处非本人签字,郭先生则表示,事发多年,当年究竟是谁代签下的名字已无从考究,但根据银行操作流程,此前此后岳女士应该是曾经提供过自己的身份信息证件等材料,否则业务无法办理。但同时,郭先生也坦承,在那些年代里,社会上的各类民间借贷、小额借贷等现象较为混乱,乃至一些金融机构在操作规程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人员和流程都没有现在这么规范严格。”郭先生称,岳女士和李先生的维权行为已经持续很久,而且还曾多次与当地另一个类似事件的当事人一起维权,当地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一直在努力协调,以期化解掉该起借贷纠纷,“我们对岳女士突然出意外也很同情。”律师说法:银行行为或涉嫌违规,个人身份信息、签名应谨慎使用“如李先生所述属实,银行则存在违规。”关于此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392条规定,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在此案中,李先生与岳女士在空白合同中签字,本以为是对他人进行担保,却无端变成主贷人,如果银行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李先生和岳女士以为签字是作为担保人,在被欺骗或重大误解情况下签字作为借款人,那么《个人贷款申请书》《个人借款合同》等证据,在法律效力上存疑,而且有关操作人员将涉嫌违规。赵良善称,银行主张借款事实情况下,李先生要求对方提供历年来所有手续,用来证明这笔贷款是何时、以何种方式交到借款人手中的,而银行以资料丢失为由拒绝提供,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加之,实际用款人也提到“岳某名下的贷款专用银行卡没在岳某手里拿着,究竟是在信用社放着还是我妻子拿着我不清楚”,说明岳女士银行卡办理手续上也存在不合规,而且岳女士可能对办卡、下款以及实际还款情况均不知情,如上述属实,那么无论是款项下发、还是银行卡办理,均违反《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然而,李先生和岳女士在多个空白合同以及文件上签字的行为,对案件结果造成巨大影响,虽然案件存在较大出入和疑问,但是大部分签字均是属实的。赵良善认为,二人作为成年人,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否则,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赵良善建议,勿因信任对方或急于达成协议而盲目签字。如果合同中存在空白处,应要求对方填写完整或划掉,以避免被别有用心的对方利用。对于个人信息,应当谨慎使用,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因为这些信息可能被用于违法活动。“实际上,这种难以化解的局面绝非是一方违法违规就能造成的。”赵良善认为,在一定时期和特殊条件下,急于完成信贷任务的银行工作人员,有一定经济实力又有着迫切资金需求的贷款人,再加上法律观念淡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差的群体,三者一拍即合,相互许诺,手续简化,甚至会出现一些违法违规操作,又由于此类行为被几方刻意隐瞒保护,往往导致多年以后才爆雷,诸多证据已无法考究甚至遭到刻意灭失,此时,受损一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维权就变得比较艰难,“所以,金融机构理应加强内部管理,多自查自纠;有资金需求者通过正规合法流程申请贷款;个人更要保护好自身信息,不贪小便宜。唯有如此,方能有效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免受侵害。”
一起蹊跷的事故中,交警发现现场疑点重重,于是他们顺藤摸瓜,居然牵出了一起骗保案。2024年2月12日晚,河南桐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起交通事故的报警。事故地点在距离县城约50公里的程湾镇曹河村,在一条下坡拐弯路口处,交警发现一辆越野车正面撞上一个直径约50厘米粗的杨树,车辆损坏严重,一名男子躺在车外左侧驾驶室的下方。图为事发现场据交警初步判断,死者就是肇事司机。那么这起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现场是否有其他目击者呢?桐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增根:当时报案人已经找不到了。给报案人联系,报案人只说,他是上黑明寺去买茶叶,路过这里发现这个交通事故。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发觉这起交通事故似乎并不寻常。桐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增根:人在关键时刻,他会有个应急反应,他会打方向。相反,这个轮胎是垂直的,没有任何的偏移。另外,就是这个驾驶室安全气囊没有打开;然后观察四周路面情况,发现路面没有任何的刹车痕迹。警方分析认为,事故车辆在面临撞车的紧急情况时,一没打方向,二没刹车,且车辆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并没有打开,这一系列的情况都不符合常理。事故车辆存在多种不符合常理的情况桐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增根:肇事司机没有系安全带。如果他系安全带的话,安全带和安全气囊它是相互。在撞击的一瞬间,安全带保护着人,然后安全气囊随之会打开。查看附近视频 发现三人有关联经法医鉴定,肇事司机的死亡原因是车辆瞬间惯性力量致使司机颈骨骨折。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肇事司机姓尤,而报案人胡某畅,竟然和尤某是表兄弟。那么报案人胡某畅当天真的只是恰巧路过事发现场吗?警方调查附近的公共场所视频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公共场所视频,当天下午事发前的一段时间内,一辆白色轿车始终紧跟在肇事车辆的后面,那么这辆白色轿车与肇事车辆之间是否有所关联呢?视频显示事发前一辆白色轿车始终紧跟在肇事车辆的后面带着重重疑问,警方找到报案人胡某畅对其进行了询问,事情的真相也就此被一一揭开。据胡某畅交代,事故发生时,他其实正坐在肇事车辆的副驾驶上,因为当时系了安全带所以并没有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后面的白色轿车也随即来到现场,该名司机与胡某畅合力把尤某抬下了车。桐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增根:他(尤某)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是他的表弟(胡某畅),把这个垫子拿下来,铺到了地上,然后他们把这个肇事司机扶到下边,躺在地上才发现人已经没有生命特征了。图为公共场所视频截图警方觉得这名白色轿车的司机出现在现场似乎有些蹊跷,经过调查,白色轿车司机胡某是南阳唐河县人,胡某经营着一家修理厂并从事二手汽车交易,巧合的是尤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就是来自胡某的修理厂。桐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增根:调取这辆车的信息,发现他这个保险和以往不一样,保险金额提高了。首先,那个座位险另外买了将近30万的保险,而且车损险也买了下来,(共有)就是五六十万吧,他是在保险生成的第一天开始作的案。调查案件来龙去脉 谁是主谋?警方最终查明这是一起涉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车辆保险的案件。那么司机是否知情,背后的主谋又是谁呢?据警方调查,2024年春节前,犯罪嫌疑人胡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越野车后,就开始酝酿如何用这辆车骗取保险金。桐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辛思清:胡某的修理厂是在南阳市唐河县,跟咱桐柏县属于近邻。他以这个为中心做(制造)的交通事故,一般就在唐河周边,桐柏邻近县找偏僻路段,没有监控路段,(使用)这些很隐蔽的手段。这起交通事故,就是(发生在)一个乡下道,而且属于那个没有监控弯道下坡处。三人共同策划实施 制造多起事故骗保据警方调查,这起骗取车辆保险金的交通事故,是由胡某、胡某畅、尤某三人共同策划实施的。作案过程中,由尤某驾车,胡某畅坐在副驾驶押车,胡某则开着白色轿车紧跟其后充当过路人。他们一般会选择偏僻路段制造单方事故骗取保险金,然而没想到的是,事发当天因为司机尤某操作不当,导致他当场身亡。经查,此前类似事故胡某等人已经策划实施了多起。桐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辛思清:通过调取胡某名下的所有的银行流水,通过流水的分析、资金穿透、资金分析等手段,然后发现多家保险公司对不同人员的理赔的情况,这种(理赔)资金都回流到胡某的一个账户名下。虚高报价低价维修 骗取理赔金90余万元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畅等人相互勾结,以胡某经营的汽车维修中心为掩护,进行定损维修,再利用各保险公司之间理赔信息不互通的壁垒,通过制造保险事故,采取假事故真定损的手段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先后驾驶车辆,人为制造追尾、落水、相撞等事故11起,并以“故意制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90余万元。警方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至此,这起蓄意制造车祸、骗取车辆保险的案件告破,随后专案组对南阳市各个县区近年来发生的车辆保险的理赔案件进行了串并分析,另外两个犯罪团伙也浮出了水面。南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队长 吕欣:还发现了张某某这个团伙,张某在桐柏有一家大通汽车维修服务公司。他依托这个作为据点,而制造保险事故,对车辆进行定损后,再利用保险公司的人员做配合,骗取保险金。以汽修店为幌 雇人当车手制造单方事故骗保与此同时,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首的车险骗保团伙也被警方查获。据警方查明,2020年以来,李某以“唐城汽车维修店”为掩护,提供车辆并雇佣康某、张某等人作为车手,制造追尾等单方事故骗保,事成后,每起事故给予1000元至5000元作为报酬。图为涉嫌骗保的车辆目前,三个保险诈骗团伙共计到案16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追赃挽损13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A股,风云突变!什么原因?)
财联社11月21日讯(编辑 潇湘)“马部长”还没正式走马上任,但他本周点燃的首把火,已经“烧向”了那些已经习惯了居家办公的美国公务员……目前,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已誓言要削减政府官僚机构,并已任命全球首富马斯克和印度裔美国企业家维韦克·拉马斯瓦米领导这项提高效率的工作。而他们两人在周三发表于华尔街日报上的一篇特约文章中,便率先把矛头瞄准向了美国政府内的远程办公者:马斯克和维韦克·拉马斯瓦米发文截图据一位密切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士表示,结束远程办公已被视为特朗普新政府在明年1月20日就职典礼后不久就可能采取的一项行动。事实上,在美国企业界,有关是否应取消给予员工更多工作便利性的居家办公政策,近年来也曾引发过不少争议。尽管包括亚马逊和戴尔在内的一些公司,最近已下令员工必须回到办公室全职工作,但根据Flex Index的数据,大多数美国公司在员工的工作地点方面,仍提供了一定灵活性。不过,正如同在最新文章中对居家办公者秉持“不屑一顾”的态度一样,马斯克的商业帝国很早就站在了强制要求员工回到办公室上班的阵营中——他在疫情紧急状况缓解后便立刻取消了特斯拉、SpaceX和X的远程办公制度。马斯克当时在发送给特斯拉员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曾要求“特斯拉员工必须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工作40小时”,并强硬地表示,“如果你不出现,我们将默认你已经辞职。”多达1/4美国公务员将辞职?那么,如果强制美国公务员结束居家办公,其影响究竟几何呢?美国管理及预算办公室在2024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30万名联邦文职雇员(其中近30%是退伍军人)中,超过一半的人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已经亲自到场工作,例如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医护人员。其余文职雇员有资格在部分时间远程办公,他们目前平均有61%的工作时间是在工作场所度过的。在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调查中,联邦雇员到办公室工作与远程办公的时间,与私营部门雇员的情况其实大致相同。可以预见到的是,如果强制要求每周五天都必须到办公室办公,对部分联邦部门的影响可能将大于其他部门。根据美国政府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的报告,在美国国务院,有资格远程办公的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办公的时间已经占到了总工作时间的80%左右。而在美国国防部,这一比例平均约为64%。在美国教育部、财政部以及住房及城市发展部,这一占比则仅只有约36%-39%。对此,生物技术公司Roivant Sciences创始人、在今年参与了共和党初选的拉马斯瓦米预计,如果强制要求返回办公室全职工作,可能会有多达25%的公务员辞职。马斯克领导美国“政府效率部” 资料图美国政府会否另类“停摆”?很显然的是,从马斯克最新文章中的表态看,如果真的有那么多美国公务员因此主动辞职,那么“马部长”本人或许还颇为乐见于此,因为他和拉马斯瓦米眼下的做法本身就在鼓励公务员们“自愿离职”。然而在华盛顿,“马部长”的这一激进做法,显然也注定将面临此起彼伏的“讨伐声”。American Federation of Government Employees的政策主管Jacqueline Simon就表示,拉马斯瓦米和马斯克的声明表明他们对联邦政府的运作真的极度无知。该工会代表着80万名联邦政府和华盛顿特区政府工作人员。Simon表示,美国企业界的许多雇主都提供更高的薪水,并允许员工以混合或远程的方式办公。取消联邦工作人员的这一选择权,将使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共服务变得更加困难。代表11万名联邦雇员的全国联邦雇员联合会全国主席Randy Erwin也表示,远程办公的形式其实也有利于灾难预防。他指出,早在911事件后,小布什政府就推出了支持联邦雇员更多远程办公的举措。“(马斯克)他们只是想裁减联邦政府工作人员,他们认为取消远程办公是迫使人们离开联邦政府的一种方式,但他们不知道这会给国家带来多大的危害。”当然,新成立的美国政府效率部(DOGE)在明年是否真的有直接权力,发布这样的结束政府部门远程办公的命令,眼下其实还不可而知。不少联邦工会领袖已表示,工作条件的改变应该通过集体谈判进行协商。工会正加紧努力以反对此类行动。Erwin表示,全国联邦雇员联合会正与其法律团队进行磋商。该联合会还计划游说国会议员,“我们正在团结他们,为一场真正大规模的战斗做好准备。”特朗普和马斯克 资料图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郭媛丹 刘煊尊】美国国防部长奥斯汀日前访问菲律宾,在参观位于巴拉望省的西部司令部总部后,疑似在社交媒体上确认了“美国仁爱礁特遣队”的存在。彭博社21日称:“美国表示其军队支持菲律宾在南海有争议地区的军事行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美此举可能会使菲律宾未来更加冲动,单边行动力度更高,从而导致南海局势进一步升温。美国国防部长奥斯汀 图源:视觉中国彭博社报道称,奥斯汀访问菲西部的指挥和控制中心后,在社交平台X上的一篇帖子中写道:“我会见了一些部署到美国仁爱礁特遣队的美国军人。”报道称,这似乎是美方第一次公开承认该特遣队的存在。菲律宾媒体《马尼拉标准报》21日将这解读为美国士兵部署在菲律宾的“证据”,“它们隶属于菲律宾西部司令部的一个名为‘仁爱礁特遣队’的部队”。报道称,这是自1992年两个美国军事基地(苏比克湾军事基地和克拉克军事基地)关闭以来,白宫高级官员首次公开承认美军在菲律宾的持续存在。中国南海研究院世界海军研究中心主任陈相秒2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所谓的“仁爱礁特遣队”一方面可能指的是帮助训练菲律宾海军和海警的美军事人员,旨在提升菲海上行动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包括在幕后为菲海上行动出谋划策并进行指导的美军人员。“一些美军人员可能会在菲律宾海军的船上做直接指导、参与相应行动。于美军而言,如此安排可以控制菲律宾行动节奏。”奥斯汀还在X上声称:“我们在这里的存在对于我们与菲律宾的联盟以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发言人卡尼什卡·甘戈帕德亚21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仁爱礁特遣队使美军能够支持菲律宾武装部队在南海的活动,加强了美菲联盟的协调和互操作性。”防务分析人士、退休美国空军上校雷·鲍威尔对《马尼拉标准报》分析说,在奥斯汀爆料之前,这支特遣队是不为人知的。鲍威尔称:“我的印象是,这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刚刚公开的。他们想传达的信息最有可能是:美菲联盟是紧密且积极的。”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会见美国防长 资料图陈相秒认为,美军对外公开这一信息有两层意思:首先是“生米煮成熟饭”——将美军“仁爱礁特遣队”变成事实,之后要想再对这一方案进行调整,将面临一些困难。其次,菲律宾也希望向外界“证明”和美军之间已有合作机制。陈相秒表示,这将为南海军事带来更大的不稳定性。结合奥斯汀访问巴拉望这一举动来看,美国对外公开信息会使得菲律宾倚仗美国支持,行事更加冲动,单边行动力度更高,“南海局势恐进一步升温”。在引发强烈舆论反响后,21日晚些时候,正在老挝参加东盟防长会及系列会议的菲国家安全顾问爱德华多·阿诺对“仁爱礁特遣队”的职能做了进一步说明。菲律宾通讯社报道称,阿诺表示,美国的这支队伍并没有直接参与菲在仁爱礁的任何行动,“他们正在为我们提供支持,例如情报、监视和侦察……但就实际参与而言,这纯粹是菲律宾的行动。”陈相秒强调,仁爱礁是中国固有领土,无论美国或菲律宾如何做,都无法动摇中方对仁爱礁执法的决心,中方也有能力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未来中方将继续按照国内法和国际法,采取必要措施,坚定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延伸阅读:美菲鼓吹要"揭穿中国的虚张声势":使北京在南海让步日前菲律宾将其在中国南沙群岛仙宾礁潟湖内非法滞留的海警船撤走,海上事态呈现一定程度的缓和,但在国际舆论场上一些菲律宾人士不甘心降低炒作的调门,继续鼓吹菲律宾和美国应“揭穿中国的虚张声势”,通过强化美菲安全合作和利用所谓的小多边安全机制“使北京在南海问题上让步”。但是,历史经验和国家实践已充分证明,这种想法唯一的价值就是给菲律宾的战略误判增加了一个注脚。我海军055型驱逐舰出现在仙宾礁附近 社交媒体当前海上局势趋稳,马尼拉需要注意,这绝不是其所谓“麦克风外交”“透明度战略”和“灰色地带缠斗”起到了作用。恰恰相反,这些举动只会挑高菲律宾国内的对抗情绪,对海上摩擦和地区形势带来火上浇油的效果。为了避免在高度紧张时期出现地区国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马尼拉需要调整其在南海问题上的言行,以更加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与中国相向而行、管控分歧,为缓和事态留出空间,避免海上局势失控。毕竟,出格的政治言论和失败的海上挑衅,最终只会让菲律宾政府在国内民众面前处于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9月15日,中方智库“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在X平台发文证实,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已于14日撤离仙宾礁地区近年来影响南海地区形势的外部不确定因素非常清晰,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域外势力的介入,“地缘政治妄想症”导致南海秩序中的对抗阴影挥之不去。美国对菲律宾前段时间在南海的挑衅提供了不少情报、战术和认知层面的支持,反映出其执意以强化美菲同盟为依托、以介入南海问题为抓手重塑中国周边安全环境的意图。美菲相互勾连的举动也暴露出菲律宾、特别是菲武装力量从激化海上矛盾、挑高对抗情绪、推动摩擦升级中尝到了甜头。菲律宾与美国通过海空联合巡逻、双多边军事演习,以及借助小多边的安全机制对华牵制威慑,由此导致军事力量在南海集聚,不仅给东盟国家带来不适,也会加剧冷战思维回潮,导致南海上演集团对抗。如果越来越多的“小圈子”安全机制进入南海甚至是直接针对南海,其带来的“泛安全化”影响不仅会挤压“中国与有关当事国通过直接谈判磋商解决争议、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治空间,也会冲击冷战结束以来南海持续了三十多年的和平稳定局面,从而导致海上局势更加复杂难解。美国等域外国家不断介入南海问题,对地区和平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性作用。放眼全球,冷战后世界上所有混乱地区都能看到美国的影子。美国在全球拥有700多个军事基地,其中300多个分布在中国周边。2024年前七个月,美国在南海及周边地区累计开展大型演习演训超过50次,航母编队、两栖攻击舰编队也不时进入南海。到底谁是地区和平稳定的威胁,答案不言自明。美国前海军陆战队情报官员斯科特·里特发表言论 视频截图当地时间6月12日,席勒研究所在美国华盛顿举行新闻发布会,美国前海军陆战队情报官员斯科特·里特表示,美国把菲律宾当“工具”,而不是朋友,真正的朋友不会陷你于灾难之中。当下美国和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是相互利用。就美国而言,无论把美菲同盟关系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和“牢不可摧”,其对菲律宾“工具属性”的定位从未改变。美国是在利用菲律宾,为赢得与中国的大国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就菲律宾而言,他手中并没有太多能用来和美国讨价还价的东西,其对中国的海上挑衅越是极端,美国对局面失控而被牵连下水的担心也就越大。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菲律宾多次放言要明确或扩大对《菲美共同防御条约》内容中关于武装攻击的解释,而美国则在激活《菲美共同防御条约》的具体情形或适用条件等问题上刻意保持一定的模糊,绝不会给菲律宾任何“信得过的承诺”。美国一方面利用着菲律宾,但舍不得掏出真金白银来真心帮助菲律宾发展,另一方面又没有给予菲律宾真正的尊重,还不断对菲律宾的国内政策指手划脚。菲律宾国家图书奖获得者吉娜·阿波斯托尔曾经说过,美国的贪婪是对菲律宾的诅咒,菲律宾为美国提供了进入东方门户的基地。当一个国家成为了别国的工具,那无论如何都会成为一个失败者。因为工具的目标、愿望和需求是不会被利用工具的人考虑在内的,他使用工具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在美国的地缘政治逻辑下,势尽则疏,利尽则散,所有工具最终都有用坏的一天。
摘要:梁贵友被控受贿2167万余元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2024年11月21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梁贵友受贿案。毕节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梁贵友利用担任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原遵义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贵州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药品销售、医疗设备、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梁贵友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梁贵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梁贵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梁贵友在庭审现场 资料图公开资料显示,梁贵友出生于1966年5月,布依族,贵州省兴仁县人,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2011年2月,梁贵友任遵义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等职。2018年,梁贵友任贵州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20年1月,他出任贵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党委书记(兼),副主任(兼)。今年3月20日,梁贵友被查。8月21日,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梁贵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靠医吃医,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和耗材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9月18日,梁贵友被逮捕,10月17日被公诉。“上官汇”注意到,梁贵友是心血管治疗领域的专家型人才,有众多科技成果及荣誉。他主持多个重点医学项目,承担贵州省省长资金、贵州省科技攻关项目等资助项目5项,在国家及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临床心脏外科学》等三部专著。此外,梁贵友曾获2004年“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3月,登“贵州援鄂抗疫英雄榜”(第四批)。2020年5月,获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延伸阅读:媒体:"赋红码"被处分女官员履新时仍在政务处分期内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擅自决定对部分村镇银行储户来郑“赋红码”,于2022年6月22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的时任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张琳琳,8月已改任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称“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8月21日,郑州文旅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向新黄河记者确认上述消息属实,但关于张琳琳出任该职的具体时间“不清楚”。另据纵览新闻报道,郑州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印象中张琳琳书记是3月上任的”。图为张琳琳资料图,她此前以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的身份已多次公开亮相新黄河记者注意到,2024年8月5日,《郑州日报》刊发一篇《让城市品牌擦得更亮叫得更响传得更开——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张琳琳》的文章。而在此前数月,张琳琳便以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的身份多次公开亮相。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消息显示,5月25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等到郑州市奥体中心体育场现场督导检查,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张琳琳等陪同检查。另据微信公众号“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官方微信)发布的文章内容,5月23日,第十四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在郑州开幕,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张琳琳等领导嘉宾出席大赛开幕式。公开报道显示,张琳琳曾任共青团郑州市委组织部部长,共青团郑州市委副书记、书记等职。2020年10月18日,时任共青团郑州市委副书记的张琳琳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同日被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此后,张琳琳因擅自对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事件被处分。2022年6月22日,郑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称,时任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副部长张琳琳等,擅自决定对部分村镇银行储户来郑“赋红码”,据统计,共有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张琳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张琳琳曾因擅自对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事件被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降级处分期为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依据上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新黄河记者注意到,按照郑州文旅局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印象中张琳琳书记是3月上任的”说法,意味着张琳琳在出任郑州文旅局党组书记时,已过党纪处分期仍在政务处分期内。 任上落马一年半后,即将年满60岁的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今日(11月1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法院查明,他在2002年至2022年的20年间累计受贿1.05亿余元。朱从玖早年在央行、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多年,2012年出任浙江副省长,主抓金融工作,2022年6月任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2023年1月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5月被查。朱从玖的多名曾一起读研的老同学已先期落马,其中最“知名”的是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2023年3月底官宣被查,比朱从玖落马早一个月,他也涉贪超亿元。图为朱从玖资料图,他曾是上交所史上最年轻的总经理35岁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后担任十年“金融副省长”公开履历显示,朱从玖,1965年3月生,安徽肥西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朱从玖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毕业后即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学专业读研究生。1988年,23岁的朱从玖研究生毕业入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开始了长达30多年的金融工作。在央行金融管理司工作4年后,朱从玖从1992年开始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证监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专员。1999年,34岁的朱从玖调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一年后出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成为彼时上交所史上最年轻的总经理,他任职总经理7年多。今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朱从玖受贿始于2002年,正是在担任上交所总经理两年后开始了贪腐行为。2008年,朱从玖重返中国证监会,出任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2012年5月,时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的朱从玖赴任浙江省任副省长,成为一名“金融副省长”,分管金融和国资工作,一直干了10年。2022年6月,朱从玖出任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一个月后卸任浙江省副省长;2023年1月,朱从玖出任省政协副主席。履新政协副主席4个月,2023年5月4日朱从玖被查。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2023年11月,朱从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经查,朱从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定,搞团团伙伙,破坏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和他人在入职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执法司法活动;道德败坏;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称,朱从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图为庭审现场在任20年间受贿1.05亿,被判无期徒刑9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朱从玖受贿一案。今日,赣州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朱从玖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从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朱从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五道口”往事:同窗多人已落马朱从玖的一些曾一起读研的老同学已先期落马。如2015年9月落马的证监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2019年8月自首的证大投资集团董事长戴志康。而最为“知名”的同学则是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2023年3月底官宣被查,比朱从玖落马早一个月。朱从玖1985-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学专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成立于改革开放伊始、金融业百废待兴的1981年,被称为金融界的“黄埔军校”,从这里走出来一批又一批在中国金融界有影响且举足轻重的人物,该校后并入清华大学,是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的前身。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首届扩招,迎来了一批年龄相差悬殊的新生。朱从玖16岁便考入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后考入“五道口”,入学时才20岁,是同学中的“小老弟”;而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毕业的刘连舸,则留校任教3年后才考入“五道口”,入学时已24岁。同期入学的还有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毕业的张育军、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戴志康。1988年硕士毕业后,朱从玖与张育军入职央行金融管理司, 成为同事;刘连舸入职央行担任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戴志康入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担任行长办公室秘书。而今四个同窗都落得贪腐被查处的下场:张育军(上)和刘连舸(下)都是朱从玖的老同学张育军被查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通报称,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靠山吃山”,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证券监管部门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7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张育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据财新网2021年9月1日报道,仍被调查中的张育军,因患胰腺癌病逝,时年58岁。戴志康早年离职下海,1992年组建中国第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富岛基金公司,出任总经理,被称为“中国私募基金第一人”,1994年创办了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证大后来转向互联网金融,比如证大e贷网、捞财宝等。2018年,网贷平台爆雷的消息不断,触发整个行业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2019年8月29日戴志康向警方投案自首,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对戴志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50万元。刘连舸曾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近4年,落马后中纪委对其开除党籍的处分通报称,他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刘连舸去年10月被逮捕,今年2月被提起公诉。今年4月24日,刘连舸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2010年至2023年,在任上受贿1.21亿余元;2017年底至2020年初,任上推动向相关单位违法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刘连舸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目前,此案还未宣判。南都记者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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