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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岛论坛网址|「それが上野駅の思い出話」

2024-11-26 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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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 息(新闻联播):日前,北京市启动第三代社保卡集中换发,京津冀地区“一卡通办”应用场景扩展到30项。

  目前,北京市首批申请的部分参保人员正在领取新的社保卡。

  除了基础的社保查询、就医看病功能外,第三代社保卡增加了交通出行、文旅服务等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功能。

林欣惟(记者 黎雅雯)11月26日,#endText .video-list .on{border-bottom: 8px solid #c4282b;}

林欣惟(记者 郑昱顺)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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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再现》

“难道去酒吧不喝酒,我喝白开水吗?”在酒吧崴伤脚要求赔偿后,蒋女士被酒吧以喝了酒为由拒绝。对此,酒吧负责人表示,她除了喝酒,还穿了高跟鞋,且之前还有陈旧伤,他们已垫付一半的医药费,算是尽到了义务。蒋女士认为,酒吧没有明文规定不让穿高跟鞋,且穿高跟鞋也不一定会导致受伤。由于双方赔偿未协商一致,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4万余元。此案一审被驳回,二审将于近日开庭。▲蒋女士指着此次受伤的部位去酒吧喝酒崴伤脚顾客质疑酒吧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事情发生于今年5月下旬。当晚,下班后的蒋女士一个人去家附近的成都金牛区一家酒吧消遣。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天她一共消费342元,买了12瓶酒,和酒吧工作人员共饮。当晚11点过,她从厕所出来时,没注意到有两个台阶,加之地面有积水,所以踩空,导致脚部被扭伤,肿了起来。▲酒吧内致蒋女士崴脚的厕所蒋女士说,摔伤后,酒吧工作人员非但不主动打120,“还让我把单买了才打”。当时还有几瓶酒没喝完,退了120元。在打了120之后,酒吧方面也不送医,直到她报警后才被送往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出院证明记载,蒋女士左足跟骨前外侧撕脱性骨折、左踝内侧三角韧带、跟腓韧带损伤、左足部软组织损伤、左踝关节积液、左踝关节骨折术后。医嘱其休息3月,患肢需要继续用石膏固定,出院后定期复查。蒋女士自称,由于脚部受伤在家休养了3个月。▲医院的出院证明蒋女士认为,自己是成年人,没有留意到地上的积水及台阶,对此意外负有一定责任,但根据《民法典》规定,酒吧作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也应保持场所的细节服务,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由于对后期医药费及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蒋女士将酒吧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2.4万余元。她说,其中2.2万是瑜伽行业每月7000多元的平均工资,其余为医疗费、营养费等。▲蒋女士穿着高跟鞋在酒吧崴脚后脚肿了酒吧方:她穿高跟鞋、饮酒、有陈旧伤法院一审驳回起诉在法庭上,酒吧方表示,蒋女士受伤并不是酒吧的过错,因为事发当晚场所内地面干燥,不存在蒋女士所说的地面有积水的情况,且蒋女士也没有证据证明她受伤与酒吧有因果关系。10月下旬,酒吧方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酒吧有没有水,现在已经无法证明。”且证明酒吧有水的举证责任在蒋女士,并不在酒吧。此外,酒吧方在法庭上还提到,蒋女士在受伤前,脚部就曾进行过手术,其在明知脚踝有旧伤的情况下仍穿着5cm~7cm高跟鞋饮酒,在行走过程中受伤,是她自己的过错。酒吧在厕所处张贴有安全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出事后他们也陪顾客就诊,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前期医疗费用,已尽到相应义务,因此不应承担额外的赔偿。金牛区法院认为,蒋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身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尤其在酒吧这种特定场所,可能存在地面情况不明等情况,更应谨慎观察通行。且在其受伤前就已饮酒,极可能导致自身判断力和身体平衡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加之左踝部位存在骨伤旧伤,脚蹬5cm~7cm高跟鞋,明显未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让其自身陷入风险中,应对受伤的后果自行担责。酒吧在其受伤后拨打救助电话并垫付医疗费,已尽到积极帮助义务,因此一审驳回蒋女士的起诉。顾客:脚的确有旧伤,但不在同一部位酒吧称其恶意差评,不愿协商记者了解到,作为瑜伽老师的蒋女士的确于2019年在备课时导致左外踝、后踝骨折、左下胫腓联合分离,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9级伤残。但她告诉记者,之前受伤的是左脚后踝和外踝,而这次受伤的是左脚前踝以及脚背,“是不一样的部位。”她说,几年前的伤早就好了,她还时常跑步,也在正常工作。她还给记者发来她在事发前的跑步记录。近日,记者陪同蒋女士一起去到该酒吧,双方发生争执。酒吧负责人何女士表示,他们不愿与之协商,首先是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我们垫付医药费就算已经尽到义务了。”何女士还提到,由于双方未协商一致,蒋女士就在美团、大众点评给了酒吧十几条恶意差评,“还到监管部门举报我们卖假酒,说我们消防有问题。”她说自己现在不想跟她进行任何沟通,就等着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之前的旧伤会引发新伤吗?记者采访了一位骨科医院的康复医生。其表示,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旧伤恢复得不错,影响就不大。但若恢复得不好,就会存在一定影响。但旧伤对新伤的影响,最终还是要通过去做伤情鉴定来划责。据了解,目前蒋女士已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律师说法:顾客应对风险有预见那么,顾客在酒吧酒后扭伤,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分?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酒吧饮酒后摔伤主要有三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安全保障义务原则和自甘风险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原则是依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如果饮酒者对自身酒量和行为有充分认识和预见能力,但仍选择过量饮酒并自行离开后在酒吧外导致摔伤,那么根据“自甘风险”原则,受害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蒋女士在酒吧消费且在酒吧摔伤,酒吧作为经营场所肯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义务的范围应和其过错的大小相关。蒋女士自身也应当对于可预见风险承担责任。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王仁根律师则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宜无限扩大、过于苛责,不能僵化理解为“我受伤,我有理”“在什么场所受伤,就应当由什么场所赔偿”,应回归事件真相,准确区分责任。他认为,从本案现有证据看,明显对蒋女士不利,但对经营场所不过于苛责,不等于完全免责。作为酒吧,相较于学校、商场等其他经营场所更为特殊,应对顾客有更高要求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注意义务。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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