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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多多百万潮流V4.5.3-应用介绍:酷多多百万潮流是一款旨在提供用户便” 【文/观察者网 阮佳琪】 俄乌冲突以来,美西方不断恶意炒作称中国向俄罗斯提供军事设备,华盛顿在扩大对俄制裁时还强行牵扯中企,抹黑中俄正常贸易合作。对于此类问题,中方已多次回应,强调在军品出口一贯秉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从未向冲突当事方提供致命性武器。 然而,一贯对华恶意不断的立陶宛外交部长兰茨贝尔吉斯,在离任之际还要秀一把存在感,翻炒所谓“中国军事援俄”的荒谬论调。 据港媒《南华早报》18日报道,日前有欧洲国家情报机构宣称获得了关于中俄合作生产军用无人机的信息,当地时间周一,欧盟27个成员国的高级外交官在布鲁塞尔对情报来源展开讨论,并威胁称若这一消息得到证实,中国将“承担后果”。 在破坏中立关系上“功不可没”的兰茨贝尔吉斯,继续跟随华盛顿立场,狐假虎威称欧洲应效仿美国,对参与无人机生产的企业实施制裁。 他自诩为欧盟27名对华高级特使中“最强硬”的一名,还做出了一副“怒其不争”的姿态,抨击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政府因“担心中国的反应”而“不知所措”,以至于欧盟的对华态度“非常软弱”。 “我们必须立场坚定,尤其是我们在这方面拥有着强大的跨大西洋伙伴关系——美国,他们已经开始制裁中国公司和个人。”兰茨贝尔吉斯毫不掩饰对华盛顿态度的拥护,“我们可以发出一个非常强烈的信息,表明这是我们不会允许的事情。” 当地时间3月25日,美国华盛顿特区,美国国务卿布林肯与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及立陶宛外交部长(左二)举行会谈。视觉中国 《南华早报》指出,被兰茨贝尔吉斯奉为“教学范例”的,是今年10月下旬,美国以涉俄为由打压制裁中企,宣布制裁参与开发、生产及运输俄罗斯远程攻击无人机的两家中国实体和一家俄罗斯实体。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当时回应表示,中国对军品和军民两用品出口都有严格管制措施,要求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管制物项的国际贸易。乌克兰危机以来,中方多次发布无人机相关管制公告,且明确规定未管制的民用无人机不得违规用于军事目的。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管制无人机出口许可审核,并加大对违法出口的稽查力度。 何亚东说,中方坚决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对于任何以涉俄为由恶意打压制裁中国企业的恶劣行径,中方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月18日,对于欧洲近来有噪音炒作类似信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重申,中方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一贯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积极劝和促谈,同一些国家搞双重标准、在乌克兰危机中拱火浇油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中方在军品出口方面一向采取慎重、负责态度,从未向冲突当事方提供致命性武器,始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军用及军民两用无人机。希望有关国家和人士不要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中方妄加猜测、污蔑抹黑。 抱紧美国大腿、敦促欧盟成员国协调行动对抗中国,是兰茨贝尔吉斯的惯用伎俩。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以兰茨贝尔吉斯之流为代表的一批立陶宛政客频繁对华采取恶意动作,在涉疆、涉台等问题上多次挑衅,中方随即不断升级反制措施,将与立陶宛双边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驱逐”立陶宛驻华大使,并召回驻立大使,中立关系自此陷入冰点。 《南华早报》17日报道称,随着新政府上台,立陶宛可能试图寻求修复与中国的关系。立陶宛“准总理”金陶塔斯·帕卢茨卡斯日前公开表示,立陶宛应许台当局以“台湾”之名开设代表处是“重大外交错误”,并表示将寻求与中国大陆“恢复关系”。今年7月连任的立陶宛总统瑙塞达也很快发布声明支持这一态度。 不过,虽然帕卢茨卡斯释放出修复对华关系的信号,但他也曾声称,“不会羞辱自己,不会跪下乞求任何东西”。报道称,目前尚不清楚除了更名或关闭“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外,立陶宛还能采取什么措施。 立陶宛“准总理”金陶塔斯·帕卢茨卡斯。立陶宛通讯社(ELTA) 与此同时,仍有冥顽不化的立陶宛政客和学者谈及俄乌冲突和美国大选因素,拒绝修复对华关系。在分析人士看来,双方的关系已经很难和解。 立陶宛社会民主党成员柳陶拉斯·古金斯卡斯(Liutauras Gudžinskas)便坚称中国政策“不会有重大变化”。他还声称,俄乌冲突还未结束,中国不愿“谴责”俄罗斯,如果政客们这时候修复对华立场,将被怀疑“为俄罗斯工作”。 维尔纽斯大学比较政治学副教授古津斯卡斯(Gudzinskas)则称,赢得美国大选的特朗普决心发动贸易战,因此这时候“转向中国是不合理的”。 他声称,在经历了艰难的大选后,他“不相信”立陶宛的官员们会对中国作出重大让步,以免节外生枝。 11月13日,对立陶宛“准总理”的涉华表态,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应表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希望有关国家认清大势,尽快纠正错误,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原标题:"中国+1"战略让越南赚翻了,但现在…) 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工作已经有20年了。2024年前段时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单位辞退,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了法院。今天,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张某被拍到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张某是公司一部门经理,事发前一天,因为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张某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上还询问:“张经理,您当天大概睡了多久?”“差不多一小时多点吧。”张某回复到。图为双方的对话记录后来,公司工作人员向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日,公司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该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江苏新闻)延伸阅读员工出差归来直接回家被算旷工遭开除,双方对薄公堂法院判了出差后直接回家,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这种情况算旷工吗?公司是否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日前,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判决。员工出差后直接回家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2021年7月,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和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日常工作中,他需要去全国各地出差,做相关设备的维保工作等。而在2023年4月,公司人员审查徐先生的以往出差行程时,认为他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在这份报销单据上可以看到,徐先生于2021年11月22日早上八点半左右,乘坐高铁从南京出发前往青岛出差,并于同年11月25日早上9点半左右,乘坐高铁返回。徐先生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人员通过打车行程单发现,徐先生返回南京的前一天,也就是2021年11月24日下午5点左右,就已经结束工作返回了酒店附近。在公司看来,徐先生结束工作却没有当日返回,并且,他次日到达南京时是下午两、三点钟,属于工作时间,但徐先生却直接回了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旷工。徐先生的打车行程单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公司的员工手册中也有类似规定。于是,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截图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认为徐某有三次相同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所以就作出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仲裁判违法解除公司不服遂起诉员工徐先生收到决定以后表示不服,向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项目奖金。该公司也提出了反仲裁请求,要求徐先生返还旷工期间的工资和出差补贴。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并支持了徐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项目奖金的请求。公司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将徐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副院长接受采访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徐某完成工作以后,未于当晚返回南京,次日返回后,又在工作时间内没回公司工作,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旷工。公司一方认为,徐先生出差时,多次完成了工作却不当日返回,次日抵达南京时还在上班时间,他却直接回了家,利用出差机会旷工,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合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应当支付其赔偿金和项目奖金。对此,徐先生一方并不认同。在徐先生一方看来,他的出差行程都是经过客户同意及单位管理人员批准才定下来的,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规定出差返回后必须立刻返回公司,因此他的行为并无不妥。庭审画面法院:员工选择适当回程时间符合常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那么,对于这样一起由“出差”引发的官司,法院会如何认定?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晓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确实约定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做了规定,但是在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徐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旷工。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冯晓华表示,劳动者作为正常的人也有生理休息等正常的需要,5点多钟完成工作,选择次日返回也合情合理。对于出差回来后应该回公司还是回家,法院认为,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冯晓华表示,对出差的员工和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实行不同的考勤方式,是绝大多数公司的做法。而且员工在外面出差多日,返回南京以后自己回家也符合公司人性化管理。同时,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的出差行程均通过了公司审批,公司也不曾向他提出完成工作必须当日返回、出差回来后必须先回公司报到的要求,事后突然认定其旷工,存在不妥。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如果认为该行为属于旷工,应该及时作出提醒,经过提醒仍不能正常出勤才可以解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最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公司支付徐先生经济赔偿金5万多元,以及尚未发放的剩余项目奖金1万多元。目前,案件款项已履行完毕。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但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和谐的用工关系既要有刚性的管理制度,也要有人性化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