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悠亚52部单体封面V4.1.3-应用介绍:三上悠亚52部单体封面是一款旨在提供用户便五粮液进出口公司新增光伏设备销售业务

来源: IT之家
2024-11-22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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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悠亚52部单体封面V4.1.3-应用介绍:三上悠亚52部单体封面是一款旨在提供用户便”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前旗突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位名叫卫明栓的男子曾被判刑四年,因为判决书服刑日期出现差错,少服刑一年出狱,在出狱8个多月后,于近日又被羁押,被要求再服满少服的刑期。“这种错误十分罕见。”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一事件被媒体曝光,舆论哗然。11月1日,当事法院乌拉特前旗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报道所述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书写错误,造成当事人实际服刑期未满提前释放,情况属实;法院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补正,并将当事人收监,执行剩余一年刑期;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卫明栓出狱8个月又被羁押。图/视觉中国重新被羁押10月12日,妻子席美连突然发现卫明栓“失踪”了。他们夫妇有两个孩子,女儿31岁,嫁到了包头,儿子14岁,在包头读初三。席美连回忆,10月11日晚,因为儿子在学校里遇到一些事情,卫明栓表示会去学校里看看,但是10月12日这天,儿子没能等到卫明栓,席美连多次拨打卫明栓的电话,都没人接听。卫明栓生于1969年,是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2022年7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获刑四年。他在2024年1月19日出狱。出狱后,卫明栓先是给人送玻璃,后来又在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找到一份浇树的工作,平时住在工业园简易板房里。发现联系不到丈夫,10月13日,席美连和女儿本想一起去工业园找人。席美连回忆,她之前只去过一次丈夫打工的地方,不太记得路,就决定先报警。到了属地派出所,刚报完警,她就接到乌拉特前旗看守所打来的电话,看守所工作人员告诉她,卫明栓被关押在看守所,“好像是因犯敲诈勒索罪”。席美连很意外:“他不是已经坐完(监狱)了吗?”看守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只是说他们是根据法院出具的手续关押的。看守所工作人员还告诉席美连,卫明栓让他捎句话,自己的手机里有点钱,现在手机放在乌拉特前旗法院法官尚红霞处。尚红霞是2022年卫明栓被判刑时的审判长,现任乌拉特前旗法院刑庭庭长。席美连从法院找到了尚红霞的电话号码。在通话中,席美连问尚红霞:“我不明白为啥把他放出来,又抓回去了。”尚红霞说:“因为执行日期写错了,他是在2021年1月20日才被羁押入所的,写成2020年1月20日了。”在这次通话中,尚红霞说,卫明栓已经服了三年刑,“从昨天开始算,他再服一年刑就行”。据了解,乌拉特前旗法院于2022年7月11日作出 “(2021)内0823刑初119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长24页,卫明栓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图为乌拉特前旗法院。资料图判决书注明:“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同样,据该判决书,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卫明栓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日期,则是2021年1月20日。一审判决卫明栓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一案,与卫家的土地被征收相关。2021年7月23日,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指控卫明栓犯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三宗罪,向乌拉特前旗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公诉机关认为,2010年4月,巴彦淖尔市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房地产公司”)以每平方米200元的价格征收了卫明栓及母亲、两位兄长位于乌拉特前旗西山咀镇西圪梁的一块2286.04平方米的土地,卫明栓代表家人与融信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及《保证书》,并取得了补偿款。2014年2月,卫明栓在明知不存在补偿差价一事的情况下,以自己及母亲、两位兄长的名义向乌拉特前旗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融信房地产公司履行承诺,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价格补偿2286.04平方米的土地差价685812元。在诉讼过程中,卫明栓在明知承诺书可能为虚假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了由融信房地产公司股东郝军(另案处理)给予的未经融信房地产公司授权且同意的加盖有融信房地产公司印章的承诺书,该承诺书内容为:“我公司征收西圪梁卫明栓全家土地2286.04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如今后一年半内土地涨价,我公司再给卫明栓补差价。”2014年7月,乌拉特前旗法院驳回卫明栓等人的诉讼请求。在一审裁定作出后,卫明栓等人上诉至巴彦淖尔市中院。巴彦淖尔市中院受理后,由法官陈志杰担任审判长,李秀娥、郝勇(另案处理)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案件审理期间,卫明栓准备了15万元,与他的朋友李付军(另案处理)一同到五原县将这15万元送给了郝勇,郝勇又将其中的2万元送给了陈志杰、3万元送给了李秀娥,几日后李秀娥将3万元退还给郝勇。经巴彦淖尔市中院承办人对卫明栓上诉案件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融信房地产公司向卫明栓支付补偿款457298元,后卫明栓撤诉。在卫明栓与李付军向法官郝勇行贿过程中,卫明栓暗自用录音笔将行贿过程录音,后将录音笔交给郝军准备用于要回行贿款。在卫明栓获得融信房地产公司支付的457298元后,由郝军出面找到李付军,让其听了录音笔内容,威胁如不要回行贿款就举报李付军。随后李付军向郝勇打电话告知被威胁一事,几日后李付军将郝勇退还的15万元转到卫明栓的账户上。在将15万元转到卫明栓银行账户后,李付军通过朋友王会平向郝军索要录音笔,郝军拿出录音笔让王会平听了一段录音内容后将录音删除。在取得15万元后,郝军分得8万元,卫明栓分得6万元,给王会平1万元。2019年7月,卫明栓在明知其父母已将其与父母及兄长共同所有的位于原西山咀镇政府西墙外的土地卖予他人,并且融信房地产公司已进行征收并补偿的前提下,还以其兄卫金栓的名义书写民事起诉状,以融信房地产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乌拉特前旗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土地补偿款666700元。乌拉特前旗法院于2020年5月作出裁定:驳回卫金栓的起诉。2020年6月,卫明栓又以原西山咀镇政府西墙外的土地被征收为由,以其与其兄卫金栓的名义书写民事起诉状,以融信房地产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乌拉特前旗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被其侵占的土地,后卫氏兄弟的起诉被驳回。2022年7月11日,乌拉特前旗法院作出判决,卫明栓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关于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则证据不足,未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卫明栓没有上诉。卫明栓近照。供图/卫明栓家属当事人早就知情卫明栓的家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判决结果下来后,因为新冠疫情,直到2023年1月18日卫明栓才被送进包头监狱服刑。《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羁押期间,看守所就有人知道了卫明栓判决书出错的事。一位曾经和卫明栓同期关押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看守所期间,卫明栓曾和一位姓赵的“同仓”打架,这位赵姓“同仓”曾把卫明栓判决书出错的事向驻看守所检察官举报。11月3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致电该检察官,该检察官以“听不清电话”为由挂断。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还有人曾就卫明栓被提前一年释放一事向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举报。该人士分析,卫明栓之所以会被重新羁押,可能和举报相关。据多位知情人士介绍,在拿到判决书后,卫明栓本人即已知晓出现了错误。据他本人在释放后讲,在包头监狱服刑期间,他曾把判决书交由狱方保管,等释放前再拿到判决书时,他发现注明了服刑起止日的判决书最后一页不见了。卫明栓出狱后,曾就此事咨询一位曾和他同期关押在看守所的前律师,在该前律师的建议下,卫明栓后来到乌拉特前旗法院档案室又调得了完整的判决书。采访期间,《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多次致电包头监狱监狱长,其均未接听。卫明栓提前一年出狱,对于此事,他低调以对。曾和卫明栓同期关押在看守所的一位人士在卫出狱后不久曾接到卫的电话,这位人士当时有些意外,问卫怎么出来了,卫明栓说他是保外就医。卫明栓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的另一位“同仓”回忆,卫明栓被释放后,有一次他们见面,“他也跟我说,判了四年坐了三年,我说这个事你要注意了,错了一年,将来别再把你收监”。卫明栓重被羁押一事被媒体曝光后,立即在乌拉特前旗掀起风波。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0月30日下午,乌拉特前旗法院正在开大会,院长接到一个电话,立即宣布散会。“他是要去处置卫明栓被重新羁押这件事被曝光的情况。”该人士说。在乌拉特前旗采访期间,一些当事人对此事讳莫如深:《中国新闻周刊》多次拨打当事法官尚红霞的电话,其一直未接听;卫明栓当年的辩护人是在乌拉特前旗执业的一位律师,他也一直未接电话。10月31日,在审理卫明栓一案时担任审判员、现任乌拉特前旗法院副院长的王荣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该院已对相关承办人按照违纪进行了处分。如何补救?因判决书出现错误,导致当事人提前出狱并又被重新羁押一事,十分罕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孙建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官作为判决书的制作者,一方面应以严谨、认真作为工作准则,但另一方面,法官不是神,不能苛求不出现工作失误。法官在裁判文书上的失误,主要表现在笔误和错误两种情形。其中,笔误可以通过裁定的方式予以补正,但错误就只能通过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改正。孙建章介绍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关于笔误的明确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了“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如果严格按照此条规定,只有身份信息有误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裁定的方式予以更正,而卫明栓的情况显然不属于身份信息有误这种情形。孙建章认为,此前,卫明栓已经出狱并发放了释放证明。从法律上看,卫明栓服刑完毕,已经成为合法公民。此时发现原判决书因为记载的时间错误导致卫少服刑一年,原审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再审,通过重新审理核实事实并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在没有重新审理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以裁定书的方式将已释放的卫明栓重新入狱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为原判决书中认定的刑拘卫明栓的日期也可能是错误的。只有通过重审,才能查明这些事实,予以改正。发于2024.11.11总第1163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乌龙”判决书风波记者:刘向南编辑:徐天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退休干部李某军涉嫌诈骗罪一案。检方指控,李某军谎称其与临城县时任县委书记和时任县长关系不一般,能够为被害人多争取补偿款,但需要200万元送礼打点。李某军收到200万元后全部用于个人事务,且没有帮助受害人争取拆迁补偿款的任何实质行动。被害人多次催促李某军归还200万元,李某军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未予退还。李某军被指收到200万元后,将钱全部用于个人事务,图为人民币(资料图)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李某军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辩论。李某军在庭审中辩称,他没说过他和县领导关系好,没有打包票。他愿意还钱,只是目前没有偿还能力。李某军的辩护人称,双方纠纷为民事范畴,李某军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检方认为,从相关证据看,被告人虚构了自己有完成请托事项的能力,这是被害人给其200万元的根本原因。但被告人收钱后并没有办理委托事项,没有实施找关系委托办事的行为,欠款至今未还,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另行开庭。退休干部签“争取补偿款”协议并收200万李某军涉案,源于临城当地的一起强拆。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邢台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6日,临城县政府作出《关于对蓝天片区(东街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简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郝某魁在征收范围内有一处面粉加工厂。临城县政府未与郝某魁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就上述房产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18年4月18日,临城县政府将面粉加工厂拆除。郝某魁认为临城县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提起确认违法之诉,邢台中院判决确认临城县政府拆除郝某魁房屋的行为违法。临城县政府不服,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12日,河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生效后,郝某魁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请求法院判令临城县政府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203万元,或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给予郝某魁置换房屋7132.94平方米并赔偿附属物损失、搬迁费、过渡费等共计280万元。2019年11月28日,邢台中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书,责令临城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原告郝某魁的补偿安置职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或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李某军的妻子赵女士向澎湃新闻称,李某军原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的干部,2019年退休。李某军退休后,在赵女士任法定代表人的石子厂工作。郝某魁的儿子郝某芝是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辅警,经朋友介绍一起合作经营石子厂的其中一个车间。双方合作期间,郝某芝找李某军说他家面粉厂被强拆,赔偿标准比较低,因为李某军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便提出是否可以为郝某芝家多争取一些赔偿款。郝某芝的证言称,他在和李某军聊天的时候提到了面粉厂补偿款没到位的情况,李某军表示这个事情要找县委书记和县长,其他人做不了主。李某军表示他和书记、县长的关系好,但不能空手去找人家,得准备钱。2020年6月17日,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该协议显示,郝某芝委托李某军向临城县政府申请补偿款1400万元;如郝家最终获得的拆迁款超过1400万元,则超出部分归李某军所有;郝某芝先支付委托代理费200万元,此200万元在临城县政府支付补偿款后,所得补偿款减去1400万元之外,从超出部分扣除,多退少补;如郝家最终领取的拆迁款低于1400万元,李某军须将200万元委托代理费退回郝某芝。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受访者供图) 2022年2月28日,临城县政府作出《行政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补偿郝某魁各项财产合计613万余元。郝某魁对补偿金额不满,于2023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此后,临城县政府决定增加补偿款33万余元。辩方称系民事纠纷,检方认为相关证据能说明是诈骗案件材料显示,郝某魁于2022年8月向临城县公安局报案。同年9月19日,临城县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郝某魁被诈骗一案立案侦查。2024年5月23日,李某军被临城警方刑事拘留。2024年11月5日,临城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军涉嫌诈骗罪一案。临城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临城县政府将郝某魁的面粉厂拆除。因认为临城县政府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郝某魁多次找县、乡政府有关人员协商未果。2020年,李某军知道此事后,谎称其与临城县时任县委书记和时任县长关系不一般,能够为郝家多争取补偿款,但需要200万元送礼打点。后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李某军收到该200万元后全部用于个人事务,且没有帮助郝家争取拆迁补偿款的任何实质行动。2020年11月下旬,郝某魁得知县委已经确定拆迁补偿款数额为600余万元后,多次催促李某军归还200万元,李某军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未予退还。临城县检察院认为,李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李某军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辩论。李某军在庭审中称,他没说过他和县领导关系好,没有打包票;没有将全部20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其调研、咨询政策、支付司机工资等均有所支出;其自始至终愿意还钱,只是目前没有偿还能力。李某军的辩护人认为,郝某芝委托李某军争取拆迁补偿款事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纠纷为民事范畴,李某军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即使认为构成犯罪,也应当是挪用资金罪。赵女士称,因石子厂经营不景气,加上另欠有外债,李某军未能及时偿还200万元。后双方约定将200万元转化成借款。按照郝家的要求,李某军支付了半年的利息共计10.8万元。对于辩方观点,控方当庭表示,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能够说明到底是民事委托还是诈骗。涉案协议中可以看出被告人虚构了自己有完成请托事项的能力,这是被害人给其二百万元的根本原因。但被告人收到二百万元后并没有办理委托事项,没有实施找关系委托办事的行为。在案证据证实,2020年11月临城县委就确定了拆迁补偿数额,被告人在多次被追要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还了几个月利息。郝某魁一方没有放弃追要200万元,被告人到现在还没有给,非法占有目的明显。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军涉嫌诈骗罪一案,图为法槌(资料图)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另行开庭。  新京报讯11月9日,雁塔公安官博发布警情通报,内容如下:图为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此前报道女子称试岗第一天遭“陪睡”暗示,记者探访发现反常迹象找工作还要出卖“肉体”?近日,西安一网友吐槽自己的遭遇,引发关注。11月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实地探访了该网友反映的公司,物业称该公司一堆女孩坐着刷手机,“很神秘”。同日,警方表示已接到相关报案,并将该公司负责人带回单位调查。网友吐槽——应聘工作被告知需要“陪睡”网友发文时间为11月6日晚9时许,发文内容显示,11月5日,她去西安优凯淘公司面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工作职责就是配合经理工作安排,还有偶尔应酬。11月6日,她去公司试岗,下午该公司一名杨姓负责人说,必须要“陪睡”。她发布的“BOSS直聘”应聘截图显示,“优凯淘企业”招聘经理助理,薪资为7000—8000元,工作地点在西安雁塔区长安路,学历要求为初中及以下,该公司的人事经理年女士称其公司招聘经理助理两名,无责底薪7000加住房补贴1500加奖金,具体工作需要加经理微信详谈。网友讲述——面试时只说有商务应酬试岗第一天被告知应酬会发生身体接触11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网友,她说,应聘时,公司的负责人陈某说,“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帮经理处理完工作事务外,可能会有商务应酬”,但没有说需要“陪睡”的事,她表示可以接受。第二天去公司试岗,负责人杨某和她谈话时说,“出去喝酒难免会发生接触,希望你能接受。”“我问他什么叫身体接触,他说就是拉一下抱一下摸一下。”该网友回忆道,她问是否还得“陪睡”,杨某便打起了哑谜。当晚,负责人陈某又给她发消息,便有了聊天记录的内容。聊天记录——追问身体接触是不是要陪睡陈某称“你不是想到了吗?我还说啥呀”聊天记录显示,下午5时54分,陈某发消息询问她晚上干啥。嘘寒问暖后,话锋一转,询问杨某是否跟她聊了工作,“接受不了啊?”她回复,“不是接受不了,我只是想知道,这个工作不用陪睡吧?只需要跟您应酬,维护好客户关系就是我的工作内容。”陈某回复道,“也没有太多的应酬,咱这工作本来就没啥工作量,挺清闲的。正常的助理没有那么高的工资,工资高肯定是跟正常的不太一样。”她追问,“不太一样是指陪睡吗?您明说就行。”陈某回复道:“你不是想到了吗?我还说啥呀。”“我觉得你性格挺好的,处个对象也行。”图为两人的聊天记录实地探访——注册地系虚假地址,实为某代账公司“老板说,有人应聘就让去14层”“应聘的都是女孩”天眼查显示,“西安优凯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9日,地址在太白南路新一代国际公寓。11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该公司注册地址,发现在该处办公的实为某代账公司,据此公司的工作人员讲述,每隔一两周就会有女生来这里应聘,他们都会让前往该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同栋楼另一楼层),“应聘的都是女孩。”“西安优凯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的21层为另一家公司“西安优凯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所在的14层大门紧闭该公司为何注册在代账公司地址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地址挂靠在我们这里,和我们没关系,“老板不方便接受采访。”“下午,警方还来问情况,我们也说在另一楼层,他们都过去了。”记者前往另一楼层,涉事公司所在的房屋大门紧闭,周围无明显的公司门牌等标识。物业回应——他们是以私人名义租的房子,8月刚过来“我上去过,都是女孩在刷手机,不知干啥的,很神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与发帖网友确认,相关楼层的房屋确系她曾试岗工作的地方。她说,“当时屋内都是女孩,他们都在负责招聘,我也不知道公司是干啥的。”记者前往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房间是8月份他们租下的,是以私人身份,并非公司,“我也不知道这个公司是干啥的。”“我之前催缴物业费上去过两次,这公司里都是女孩,大约六七个人。”“我感觉这家公司很神秘。”工作人员表示,正常的公司都有电脑,有人在办公。这家公司这些女孩就在坐着刷手机,很奇怪。记者还联系到一知情人士,对方提供了租赁房屋的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对方后,对方矢口否认,称不清楚此事,也不知道该公司。警方回应——人已经带回单位调查了有相关证据可以给电子城派出所提供11月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公安雁塔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上午开始,他们便接到了相关的报案,民警确实也实地去了解情况,“注册地址和实际地址楼层不符。”“民警把他们公司的负责人都带回单位调查了。”这件事现在正在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广大网友有该公司的相关证据,可以给电子城派出所反映。

发布于: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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