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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消息,近日,四川绵阳涪城区青义镇一男子向先生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20年前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出狱后,在距离其家门口10米远处放鞭炮、铺红毯,摆了18桌宴席。向先生称,这是对被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11月20日,当地派出所接受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此事正在处理当中。杀人凶手在距离受害者家门口10米远处放鞭炮、铺红毯向先生回忆称,15岁时父亲被邻居雇凶杀害,案发后,邻居被判有期徒刑,日前刑满20年出狱,不曾想对方却在家门口庆祝。对于此事的处理,向先生在11月20日最新发布的视频中回应,自己19日和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目前此事正在积极解决中。他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当日摆宴席、放鞭炮的庆祝方式对自己和家人造成再次伤害。20日下午,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青义派出所一工作人员接受《看见》记者采访时称:“(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当中,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据海报新闻报道,青义镇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现场制止并进行法制教育,派出所已成立专班进行调解,“(两家)门对门,事情已经处理,但是他们肯定还有恩怨,要进行慢慢磨合、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放鞭炮、摆宴席等行为是否违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在被害者门口摆宴庆祝有违公序良俗,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与谴责,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若其庆祝行为对被害者家属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或存在故意挑衅等情形,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面对这种情况,被害者方应当冷静克制情绪,避免情绪化,应当通过派出所、社区进行调解,进行沟通交流。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防止矛盾加剧。”付建补充,“在实务中有这种先例,例如通过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的劝解,说明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后处罚的严重性,从而彻底缓和矛盾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报复行为。”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威表示,考虑到刑满释放人员与家人分隔多年,与亲人吃饭聚会的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如果两家物理距离比较近的时候,刑满释放人员大办宴席的行为有挑衅意味,挑衅行为就属于扰乱社会秩序,或涉嫌寻衅滋事。至于被害者家属与加害者的恩怨情仇,杨威表示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很难化解。他解释,从法律层面看,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惩治,被害者家属的创伤只能靠时间来抚平。杨威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物理隔离,避免矛盾激化。此外,他认为基层组织应该承担起相关责任,把调解工作做好,这个矛盾才可能不被激化。延伸阅读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当地时间11月20日,联合国安理会就10个非常任理事国提出的加沙停火决议进行表决。由于美国一票否决,决议未能通过。安理会其他14国均投票赞成。会上,巴勒斯坦常驻联合国副观察员马吉德·巴姆亚在发言时气愤到捶桌子。他表示,国际社会不应就这样"对巴勒斯坦人的死亡习以为常"。巴姆亚对美方代表说:"也许对某些人来说,我们拥有错了国籍,信错了信仰,生错了肤色。但我们也是人,我们应该被平等对待!"图为视频截图马吉德·巴姆亚在发言中质问:"难道有一份只给以色列的《联合国宪章》,和其他所有国家遵循的《联合国宪章》都不一样吗?难道有一套只适用于以色列的国际法,再有一套对其他国家适用的国际法吗?以色列有权杀人吗?巴勒斯坦人只有死亡的权利吗?以色列到底还要怎么做,才能让安理会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有记录显示,从去年10月7日新一轮巴以大规模冲突爆发,到本次表决之前,安理会已11次就加沙冲突提出决议草案并付诸表决,其中4次获得通过。7份未被通过的决议草案中,除了2份是由美国提交的,其余5份美国均投了反对票,其中4次为美国独家否决。延伸阅读以议员当面痛斥以总理是“和平的连环杀手”,被赶下讲台“中东观察”网站等媒体19日报道,以色列阿拉伯裔议员艾曼·奥达在会议上当面斥责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是“和平的连环杀手”,随后被强行赶下台。“中东观察”网站提到,当时在场的内塔尼亚胡看起来“无动于衷”。Press TV称,此举凸显出加沙地带冲突持续之际,针对内塔尼亚胡的不满和愤怒情绪加剧。以色列议会阿拉伯裔议员艾曼·奥达在议会发言 图源:奥达社交媒体Press TV称,奥达将这段视频发布在其社交媒体平台X上。视频显示,奥达在发言中提到以色列对加沙婴儿造成的伤害,并连续质问内塔尼亚胡的愿景是什么。奥达提到,“加沙有35055名婴儿成为孤儿”,而内塔尼亚胡却想知道为什么会在国际刑事法院(ICC)受到指控。“内塔尼亚胡,你的愿景是什么?你的愿景是什么?”他继续质问并指责内塔尼亚胡是“和平的连环杀手”。Press TV说,视频显示,以色列议会其他一些议员对奥达的言论反应强烈,奥达被命令离开讲台,三名工作人员紧接着把他从讲台上带走。同样报道此事的“中东观察”网站注意到,当奥达在发言中提到加沙死亡婴儿的数量并讲述一名失去新生双胞胎的男子的故事时,内塔尼亚胡看起来“无动于衷”“毫无兴趣”。“中东观察”网站称,内塔尼亚胡看起来对奥达的发言“无动于衷” 图源:奥达社交媒体视频截图2023年10月7日,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战火持续已超过一年,加沙地带人道危机前所未有。今年11月19日,巴勒斯坦加沙地带媒体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自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已有近4.4万名巴勒斯坦人在以军行动中死亡,其中约有1.75万名死者是儿童。
大河报消息,近日,四川绵阳涪城区青义镇一男子向先生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20年前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出狱后,在距离其家门口10米远处放鞭炮、铺红毯,摆了18桌宴席。向先生称,这是对被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11月20日,当地派出所接受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此事正在处理当中。杀人凶手在距离受害者家门口10米远处放鞭炮、铺红毯向先生回忆称,15岁时父亲被邻居雇凶杀害,案发后,邻居被判有期徒刑,日前刑满20年出狱,不曾想对方却在家门口庆祝。对于此事的处理,向先生在11月20日最新发布的视频中回应,自己19日和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目前此事正在积极解决中。他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当日摆宴席、放鞭炮的庆祝方式对自己和家人造成再次伤害。20日下午,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青义派出所一工作人员接受《看见》记者采访时称:“(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当中,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据海报新闻报道,青义镇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现场制止并进行法制教育,派出所已成立专班进行调解,“(两家)门对门,事情已经处理,但是他们肯定还有恩怨,要进行慢慢磨合、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放鞭炮、摆宴席等行为是否违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在被害者门口摆宴庆祝有违公序良俗,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与谴责,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若其庆祝行为对被害者家属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或存在故意挑衅等情形,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面对这种情况,被害者方应当冷静克制情绪,避免情绪化,应当通过派出所、社区进行调解,进行沟通交流。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防止矛盾加剧。”付建补充,“在实务中有这种先例,例如通过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的劝解,说明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后处罚的严重性,从而彻底缓和矛盾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报复行为。”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威表示,考虑到刑满释放人员与家人分隔多年,与亲人吃饭聚会的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如果两家物理距离比较近的时候,刑满释放人员大办宴席的行为有挑衅意味,挑衅行为就属于扰乱社会秩序,或涉嫌寻衅滋事。至于被害者家属与加害者的恩怨情仇,杨威表示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很难化解。他解释,从法律层面看,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惩治,被害者家属的创伤只能靠时间来抚平。杨威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物理隔离,避免矛盾激化。此外,他认为基层组织应该承担起相关责任,把调解工作做好,这个矛盾才可能不被激化。延伸阅读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11月18日6时38分,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6时许,勃利县吉兴朝鲜族满族乡长太村发现老虎行踪。”经现场初步核实,长太村一名村民左手部被老虎咬伤,目前正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伤者情绪稳定,生命体征平稳。县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已到达现场,对老虎行踪进行追踪。请广大居民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临近乡镇居民如发现大型野生动物踪迹,要及时避险,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立即报告。相关新闻11月18日早晨,黑龙江省勃利县吉兴乡长太村疑出现老虎,还用头顶撞村民家院门。当天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当地多部门已到现场调查处置,村民们目前关门躲在家中。监控视频显示,11月18日早晨6时08分许,一个农家院子里传出动物低沉的吼叫声,有狗在吠叫,随后一个大型动物的黑影从门外闪过。院子里一男子告诉周围的人:“来了一只大老虎。”约2分钟后,男子来到院子的金属栅栏门处观察,那只大型动物从远处冲过来,将栅栏门撞得咣咣响,男子吓得慌忙跑进里屋。疑似老虎出现在院门外 (视频截图)视频发布者称,此事发生于黑龙江省勃利县吉兴乡长太村。另有当地居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听说那只老虎在村里咬伤了人,伤员被送医救治。11月18日上午,吉兴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我们都在下面处理这事,具体消息由县里负责发布。”勃利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多个部门都已到现场处理此事,那只动物是不是老虎、有没有伤人,他目前尚未得到权威反馈。记者致电勃利县林业局,电话未能接通。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长太村多个村民,他们均表示听说了此事,目前关门闭户躲在家中。一村民告诉记者:“群里有通知,让我们不要出门。我们这里老虎并不常见,我也是头一回听说老虎进村了。”11月18日,网传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某村出现一只老虎,有村民被咬受伤。勃利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正在新闻》,派出所民警都去村里抓老虎了,确有村民被咬伤,建议不要出门。吉兴乡政府工作工人员称,正在排查中。长太村村委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老虎进村,咬伤了一位65岁赵姓村民,已经送医,消防和公安正在村内搜寻老虎。图为事发现场截图据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法治在线》消息,被老虎咬伤老人儿子赵先生表示,有两只老虎,目前老人正赶往佳木斯医院进行救治;林草局和警方已到现场。
官方披露反腐案例 图为反腐宣传图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利益输送、企图逃避监管,是近年来反腐败实践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今日,官方披露了一个案例。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11月20日消息,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明确指出,姚前利用虚拟货币等进行权钱交易。图为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姚前 资料图公开资料显示,姚前出生于1970年,安徽人,毕业于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和计算机系,工学博士学位。他早年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中国人民银行等工作,担任过央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科技司巡视员等职。2018年,姚前任中国结算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12月,他回到证监会,先后担任科技监管局局长、科技监管司司长、信息中心主任等职务。今年4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中国证监会,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巡视工作。同月,姚前官宣被查。回顾姚前的职业生涯,曾在央行和证监会两大金融监管部门任过职,而且多与金融科技有关。他也一直以“懂技术”自居,近年来经常就区块链、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等话题发表见解,并出版多本专著。如今看来,这些都成为他落马的注脚。今天发布的“双开”通报显示,姚前背弃初心使命,不讲政治,贪图虚名,以金融科技专家自居,为一己之私不遗余力扶持特定科技服务商,甘做围猎者的“重点培养对象”。滥用政策建议权、制定权、执行权等监管权力,弃守科技监管职责,在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软硬件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利用虚拟货币等进行权钱交易。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茅台酒等贵重物品和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租车等费用交由监管对象支付,违规借用监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投资入股企业。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姚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姚前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姚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汕尾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姚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范一飞出镜忏悔姚前在央行工作时的领导、曾任央行副行长的范一飞,也自认为懂金融、有能力,其案件中存在大量隐形的、变异的、新型的腐败,利用金融市场的各种规则作掩护、作幌子,来实施权钱交易。然而,他们的这些“技术处理”,无法逃脱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法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来源:作者: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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