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狂之天狂传说斗罗大陆|「ふうん」と緑は少し満足したように言った。「もう一度抱いてくれる」
据大千生态最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苏州步步高,实际控制人也已变更为张源。
值得一提的是,张源曾是步步高元老,目前仍担任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另外,本次易主前,大千生态股价已14个交易日连续13日涨停。
易主苏州步步高
11月22日晚,大千生态披露,公司于1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千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大千投资将其持有的大千生态2454.8887万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09%)协议转让给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步步高”)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21日办理完毕。
大千生态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苏州步步高直接持有公司2454.8887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0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苏州步步高,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源。
此前,2024年11月4日,大千生态曾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大千投资、实际控制人栾剑洪、范荷娣与苏州步步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向苏州步步高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大千生态2454.8887万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09%),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68亿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大千投资变更为苏州步步高,实际控制人将由栾剑洪、范荷娣夫妇变更为张源。
上述消息公开后,大千生态股价便开启暴涨模式,记者统计发现,从上述消息公开后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5日)起至今(2024年11月22日),大千生态股价已14个交易日连续13个交易日涨停,仅今日(2024年11月22日)股价没有涨停,今日收跌3.79%,其间大千生态股价累计上涨232%。
曾多次筹划易主
值得一提的是,股价连续大涨期间,大千生态曾多次披露股价异动公告,而在最近一次(2024年11月21日)异动公告中,大千生态曾表示,本次控制权转让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大千生态还提示投资者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营收规模较小,处于微利状态。具体情况为:2024年1—9月,大千生态营业收入7323.7233万元,净利润1531.88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32.9万元,同比下降91.55%。
另外,此次易主,乃大千生态2022年以来第三次筹划易主,前两次均未成功。
早在2022年,大千生态控股股东大千投资曾筹划控股权转让,但最终所转 让股份仅涉及少数股权,不涉及控股权转让。之后,今年1月,大千投资再筹划控股权转让,此番信息公开后,大千生态股价一度连拉3个涨停,但最终此次转让因交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终止,随即大千生态股价也开始下跌。
大千生态是一家综合性生态环境企业,对于易主后公司主业,该公司在11月21日披露的异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受让方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明确计划。”
新实控人有何来头?
此次接盘大千生态的张源来头不小。公开资料显示,张源是步步高的元老,早年段永平创立“步步高”、“小霸王”时,张源在教育电子、视听电子和通讯科技领域远近闻名,曾出任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
后来,段永平将步步高分拆为三家独立公司,逐渐发展成为OPPO、VIVO等知名品牌。目前,张源仍是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1996年,张源创立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至今,2016年张源又创立苏州步步高,据了解,苏州步步高的业务包括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物业管理、股权投资等领域。
目前张源对苏州步步高直接持股约65.93%。除此之外,多位有步步高系背景的自然人也持有苏州步步高股份。其中,王晓梅持有苏州步步高4.73%股份。资料显示,段永平哥哥段力平也曾是步步高联合创始人,段力平妻子王晓梅则与之重名。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张源还曾于2022年三季报中进入光一退前十大股东名单,当时持股比例为4.83%,位居第三大股东,当时与其共同上榜的还有段力平,其持股比例为1.20%,位居第九大股东。但公告显示未知两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责任编辑:杨红卜
叶秋绮(记者 黄沛文)11月22日,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工作已经有20年了。2024年前段时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单位辞退,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了法院。今天,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张某被拍到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张某是公司一部门经理,事发前一天,因为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张某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上还询问:“张经理,您当天大概睡了多久?”“差不多一小时多点吧。”张某回复到。图为双方的对话记录后来,公司工作人员向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日,公司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该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江苏新闻)延伸阅读员工出差归来直接回家被算旷工遭开除,双方对薄公堂法院判了出差后直接回家,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这种情况算旷工吗?公司是否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日前,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判决。员工出差后直接回家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2021年7月,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和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日常工作中,他需要去全国各地出差,做相关设备的维保工作等。而在2023年4月,公司人员审查徐先生的以往出差行程时,认为他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在这份报销单据上可以看到,徐先生于2021年11月22日早上八点半左右,乘坐高铁从南京出发前往青岛出差,并于同年11月25日早上9点半左右,乘坐高铁返回。徐先生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人员通过打车行程单发现,徐先生返回南京的前一天,也就是2021年11月24日下午5点左右,就已经结束工作返回了酒店附近。在公司看来,徐先生结束工作却没有当日返回,并且,他次日到达南京时是下午两、三点钟,属于工作时间,但徐先生却直接回了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旷工。徐先生的打车行程单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公司的员工手册中也有类似规定。于是,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截图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认为徐某有三次相同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所以就作出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仲裁判违法解除公司不服遂起诉员工徐先生收到决定以后表示不服,向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项目奖金。该公司也提出了反仲裁请求,要求徐先生返还旷工期间的工资和出差补贴。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并支持了徐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项目奖金的请求。公司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将徐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副院长接受采访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徐某完成工作以后,未于当晚返回南京,次日返回后,又在工作时间内没回公司工作,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旷工。公司一方认为,徐先生出差时,多次完成了工作却不当日返回,次日抵达南京时还在上班时间,他却直接回了家,利用出差机会旷工,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合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应当支付其赔偿金和项目奖金。对此,徐先生一方并不认同。在徐先生一方看来,他的出差行程都是经过客户同意及单位管理人员批准才定下来的,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规定出差返回后必须立刻返回公司,因此他的行为并无不妥。庭审画面法院:员工选择适当回程时间符合常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那么,对于这样一起由“出差”引发的官司,法院会如何认定?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晓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确实约定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做了规定,但是在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徐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旷工。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冯晓华表示,劳动者作为正常的人也有生理休息等正常的需要,5点多钟完成工作,选择次日返回也合情合理。对于出差回来后应该回公司还是回家,法院认为,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冯晓华表示,对出差的员工和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实行不同的考勤方式,是绝大多数公司的做法。而且员工在外面出差多日,返回南京以后自己回家也符合公司人性化管理。同时,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的出差行程均通过了公司审批,公司也不曾向他提出完成工作必须当日返回、出差回来后必须先回公司报到的要求,事后突然认定其旷工,存在不妥。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如果认为该行为属于旷工,应该及时作出提醒,经过提醒仍不能正常出勤才可以解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最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公司支付徐先生经济赔偿金5万多元,以及尚未发放的剩余项目奖金1万多元。目前,案件款项已履行完毕。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但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和谐的用工关系既要有刚性的管理制度,也要有人性化的温度。
叶秋绮(记者 曹喜木)11月22日,11月20日晚,著名演员、87版《红楼梦》“鸳鸯”扮演者郑铮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郑铮曾扮演87版《红楼梦》“鸳鸯”家属发布讣告:由衷感谢各位亲朋、挚友、同事们一直以来的关怀与帮助。家属发布讣告21日中午,87版《红楼梦》“贾宝玉”扮演者欧阳奋强发文悼念郑铮。欧阳奋强发文悼念郑铮欧阳奋强晒出郑铮的视频写道:“鸳鸯姐姐因病多方医治无效,不幸与世长辞,愿鸳鸯姐姐在天堂一切安好,缅怀永远的朋友——郑铮。”郑铮塑造了众多影视角色,代表作有:《红楼梦》《走向远方》《家有九凤》等,其中,凭借个人首部电视剧作品《走向远方》中杜建英一角,斩获第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最佳女配角奖。2018年,她凭借《无问西东》刘淑芬一角 ,获提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配角。郑铮生活照郑铮去世的消息公布后,其生前挚友称:“她生病的时候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一直很坚强,很热爱生活。”据悉,87版《红楼梦》已有多位演员离世。“林黛玉”扮演者陈晓旭此前,“林黛玉”扮演者陈晓旭、“林如海”扮演者郑乾龙、“小板儿”扮演者李玥、“贾母”扮演者李婷等已离世。【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电影报道、封面新闻等】
近日,网友小田发帖称,她在参加北京某知名高校的一场双选会后,被一家校招企业HR职场骚扰。11月18日,涉事企业一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该企业员工马某因年近三十岁着急找对象,在双选会结束后找到小田,想借招聘的机会与其认识,公司已对马某进行批评。张先生认为,员工有权利追求个人的婚姻,“确实可能有点不太对,但他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东西。”小田发帖称自己遭HR骚扰女大学生参加双选会加HR微信被问是否考虑进一步发展小田在网上发布的聊天截图和相关文字显示,由于她心仪的一家企业在北京某高校进行校招,于是到该双选会投递简历。结束后往外走时被男子马某叫住,马某向小田主动介绍其公司,反复强调“无门槛、不卡专业、既是招人力也是给他招助理”。马某还向她索要简历,在她多次拒绝的情况下,马某仍邀请她上车详谈。小田觉得不对劲,但考虑到对方系校招企业HR,她仍礼貌的添加了对方微信。事后马某发消息夸小田漂亮、有魅力,还邀请她喝咖啡,还称自己没老婆,问她是否考虑进一步发展。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贴文的评论区一名网友晒出两张微信聊天截图,聊天对象的名字和头像和小田晒出与马某的相同,网友留言称,这系“证据”,并指对方是“惯犯”。该网友的聊天截图显示,对方问该网友是不是在北京住下了,还询问该网友“你身边单身女孩子多不多?想结婚找对象的?”有网友在评论区晒聊天截图11月18日,红星新闻从小田处得知,事发时间在上周。小田称,在她表示不考虑马某公司的岗位的情况下,马某开始邀请她喝咖啡并表达交往欲望。聊天截图显示,女孩以改备注的理由询问马某名字,马某将自己的公司名片发给了女孩。名片显示,马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员工。记者经过查询,发现北京某高校11月12日毕业生双选会公布的参会企业中,马某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公司位列其中。天眼查显示,两家公司均为小微企业,且关联同一个电话号码。小田告诉红星新闻,她发帖后接到过马某所在公司人员打给她的电话,对方认为这未对她造成实质性影响,马某当时只是想认识她。但小田表示,马某在大学校园里以招聘的名义骚扰女大学生,这很过分。小田称,后来她还收到自称该公司领导的电话骚扰,她已向学校反映该事件。小田还表示,她目前的诉求是该公司不再给其打电话。18日,红星新闻联系到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情况,将询问同事并告知。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涉事公司回应称系双选会结束后邀请单身男有权追求女孩红星新闻查询发现,名片中马某的电话与上述两家公司在天眼查上显示的电话号码相同。11月18日,记者拨打了该电话,一名自称是马某领导的张先生回应称,看到小田所发的贴文后,已批评马某做事不成熟,但认为马某是双选会结束后加的小田,单身的马某有权利跟任何女孩接触。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公司规模很小,招聘的主要岗位是行政类的,也包括实习生。马某出身农村,工作卖力,将近三十岁还未结婚,其父母一直催婚,同事也一直帮忙给他介绍,他自己也很着急。而小田在网上发文,涉嫌诽谤。张先生称,他与马某沟通了解到,那天双选会结束后,马某到现场去取东西,偶然看到小田,向其介绍了公司和岗位情况,并跟小田要简历。之后马某出于对小田的好感和顺路,想借此邀请小田搭车聊一聊,因为着急开会所以多次催促小田上车,但被小田拒绝。之后,马某通过微信联系小田,小田表示不考虑该公司的岗位,于是马某说自己没有结婚,也没有处对象,想跟她认识一下,小田没有搭理。小田之后问他要备注,马某以为女孩有意向认识,愿意接触,便将自己的公司名片发给了小田。张先生认为,马某是在双选会结束后问小田要的简历以及发出邀请,并未发生在双选会现场,公司不会干涉员工结婚,作为单身男子,无论是在工作场合或生活场合,马某有权利跟任何女孩接触,只要没有违法违规,也能理解。张先生称马某有权利跟任何女孩接触,只要没有违法违规,图为牵手示意图记者询问为何马某在双选会结束后还索要小田简历,张先生则表示,马某问小田要简历时确实是在招聘,因为马某考虑到小田气质形象很好,可能适合公司的前台或行政岗位,马某也确实对小田有好感,于是趁着招聘的机会想跟小田了解接触。针对小田的贴文,张先生表示,马某并没有说偏激的内容,就是表达自己没娶老婆想同女孩认识一下,他确实可能有点不太对,但是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东西。记者询问其他反映马某与求职学生聊天截图的情况,张先生称,是马某在吃饭过程中认识的,马某向对方表达了自己还没结婚想找对象的意愿,“表达了一个人真实的心声。”张先生表示,马某并没有发侮辱性的语言,不清楚马某的行为哪里不合规、不合法。针对小田向北京高校就业平台举报该公司,记者询问该公司是否还能去高校招聘,张先生回应称,“他们不让去,我们就不去了呗。”红星新闻记者希望张先生提供马某的联系方式,但对方并未提供。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生 王巧玲编辑 郭宇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破天魂帝》
0《床上二分之一》 《奋斗在晚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