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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花的凋散之时紫陽花の散ル頃に》HDK云在线观看-K8电影网|「どこもかしこもロバのウンコよ。ここにいったって。向うに行ったってc世界はロバのウンコよ。ねえcこの固いのあげる」緑は僕に固い殻のビスタチをくれた。僕は苦労してその殻をむいた。

2024-11-21 17: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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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镇11月21日电(林卓玮)“毋庸置疑的是,互联网是我们在当代拥有的最强大的工具之一……我通过互联网分享我的武当故事,激励了许多人去追随自己的梦想。”11月21日,中外短视频博主杰克·平尼克(Jake Pinnick),在浙江乌镇举行的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文化交流互鉴论坛上向观众分享了自己的创作感悟。

  十五年前,这个年仅20岁的美国小伙怀着满腔对武术的热爱和好奇,来到了位于中国湖北省的武当山拜师学艺。十五年过去,当年的小伙子已褪去青涩,成为了武当山三丰派的第十六代传人。

  “在来中国之前,我从未练习过任何武术,但我认为如果真的想学,就应该直接来到武术发源地。”杰克忆及自己初学武术时的艰辛,每天的训练长达八小时以上,对他这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个子来说,柔韧性训练更是巨大的挑战。

  然而,在师父的指导和同门的鼓励下,长时间的坚持终于有了回报,他发现,不仅身体协调性、灵活性和力量得以增强,他还在心态上变得更加自信。完成五年高强度训练后,他开始教授武术,同时也在教学中不断学习。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杰克看到了将武术和文化传播到世界的契机。经过多年的沉淀和学习,他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科技工具,录制课程和教学视频,并创建了“武当之道”教学平台,分享有关中国武术、哲学和音乐的内容,一跃成为全网粉丝超百万的中国武术博主。

  在短视频平台上名为“武当杰克”的个人频道里,可以看到蓄着长须的杰克,身着一袭黑色长袍,在镜头面前展示武术、分享哲思,或表演他热爱的传统乐器——洞箫。

  杰克认为,互联网打破了地域限制,让更多人有机会接触和学习中华传统文化。通过“武当之道”平台,他希望能够将武当山的武术、哲学和音乐艺术传播到全世界,让更多人受益。

  他强调,学习是一个持续终生的过程,而互联网为他提供了不断学习和进步的机会。通过在网上创作发布内容,他不仅传授了武术技巧,还分享了自己的哲学思考和音乐感悟,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他感慨地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有幸获得了一个非凡的机会,那就是在武当山学习武术并传承中华文化。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故事,激励更多人去追随自己的梦想,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完)

李奕辰(记者 詹威如)11月21日,采写/ 刘栩含‍‍‍‍‍‍‍‍‍‍‍‍‍‍‍编辑/ 石爱华‍一位商家拿着喇叭,来到消费者小区,喊话买家退还“仅退款”商品“大连的,368元仅退款,谁能帮我?”“我在广东佛山附近,方圆100公里都可以帮忙”……刘晓平视频账号的评论区常被类似的求助填满。天南地北的电商们说着被“薅羊毛”的经历,他们的“痛点”,都源自电商平台的一项售后规则——仅退款。“仅退款”是2021年出现在电商平台的一项售后服务,即满足一定条件,消费者就可以申请“只退款,不退货”。2024年,随着“仅退款”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标配,一些恶意退款的情况开始频繁发生,商家与买家的“较量”也从平台延续到了线下。有商家通过平台客服申诉被“仅退款”的订单,最终被挂断电话;有人通过诉讼程序,尝试要回商品或者货款,但收效甚微。一位电商为了拿回5.51元的手机壳,起诉了一位买家,他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花了上千元的诉讼费,只换来“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最终,这些遭遇“薅羊毛”的电商们,在“商家互助会”创始人刘晓平的视频评论区相遇,这个成立于2024年5月的“商家联盟”,目的只有一个——敲开恶意退款者的家门,拿回被仅退款的商品或货款。商家互助会的互助流程敲开买家的门2024年7月20日,湖南岳阳的电商陈风接到了一笔特殊的“订单”。“下单”的孙岩远在江西赣州,经营一家家居电商。他告诉陈风,今年5月,一名买家在他店里购买了总价3800元的家具,验收安装一个月后,却来和他说“颜色发错了”。孙岩反复解释,颜色没错,色差是拍摄角度和光线问题,因家具已经安装完成,影响二次销售,不支持退货退款。但没想到,买家申请了“仅退款”。“如果接受不了色差,为什么不在验收的时候反馈或拒收?”孙岩拒绝了对方的仅退款申请,但平台介入后,将钱退给了买家。“商品没问题,客户也正常签收了。”孙岩不解,提起申诉,但平台以“未履行平台规定的服务要求”为由驳回了他的要求。这是孙岩第一次遇到“仅退款”,为了弥补损失,他决定向远在岳阳的买家追回货款,于是他找到了同在岳阳的陈风,希望能替他跑一趟。陈风与孙岩素不相识,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是电商们自发成立的“互助会”。“商家互助会”成立于2024年5月19日,刘晓平是创始人之一。电商们只要进入网站,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经营证明,就可以成为互助会的一员。每位成员需写明自己的“可互助区域”,通常是现居住地及周边地区,当异地卖家遭遇了疑似恶意的“仅退款”,就可以找到与买家同地区的成员帮助上门追回货物或货款。商家互助会内部,有一套刘晓平摸索出来的“流程”。在行动之前,商家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委托授权书”,授权后,求助的商家开通“子账号”,让“接单”的商家登陆他的店铺后台,查看订单相关信息。这样,就顺理成章地获得了买家的电话和地址。拿到买家信息后,本地商家要先打电话,解决不了再上门;打电话时尽量使用本地号码和本地口音;语气要和善,先问“你是不是不小心点了仅退款”,给对方一个台阶下。此外,刘晓平维护着商家互助会的民间互助性质,“一旦发现有人私下收取报酬,就立刻封号。”几个月时间,商家互助会已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区域,注册成员达两万余人,每天的求助量近1000单。商家互助会的成员相互帮忙,已成功追回了货款近5万笔。陈风是第一批加入商家互助会的人,这套3800元的家具,是他接到的第二笔“订单”。他拿到买家的收货地址,发现离自己不到两公里。上门后,他说自己就是家居店铺的店主,希望买家归还货款。但买家不服气:“仅退款是平台制定的规则,我为什么不能用?”僵持之下,陈风报了警。他告诉深一度,或许是害怕事情闹大,警察调解后,对方最终还是支付了3800元的货款。同为电商,陈风对孙岩的遭遇感同身受。他从事的小零食生意,一单的利润只有五毛钱,如果有人仅退款,算上成本,一单就要损失近十元。有时,一个月能遇到将近100个仅退款的订单,“买家随意提交一张图片,(平台)就直接仅退款了。”尽管替别人上门追回货款会耗时耗力,陈风还是愿意去。“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原则问题。”福建莆田的商家李文杰也有过帮别人上门追款的经历。委托的商家汪晓峰是江苏徐州人,一位莆田的买家在5月7日到5月29日之间,在他的店铺下单13笔,购买了31件衣服,随后通过仅退款和退货退款但少寄回货物的方式,让汪晓峰损失了3000余元。汪晓峰曾拒绝对方的仅退款申请,但买家申请平台介入后,很快就退款成功。其实,汪晓峰的店铺平均每月都能遇到二三十单“仅退款”,接近订单总量的十分之一,“没法每一单都去追回,太耗费精力。但这次金额实在太大。”于是汪晓峰通过商家互助会找到了李文杰帮忙。李文杰7月份加入商家互助会后,一共接手过三笔“订单”,其他两笔都在打电话的环节就顺利解决,“几十块钱的东西,对方也不好意思。”唯有汪晓峰的这一单完成得颇为艰难。他给买家打电话时遭到辱骂,上门后对方也迟迟没有现身。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报警。经过警方的调解,买家最终退还了货款和9件衣服。这次上门,买家虽然同意了退款,却说李文杰“敲坏了他的门锁”。好在他上门时一直在直播,留下的视频资料成了他自证清白的证据。李文杰说,自己的网店也经常碰到“仅退款”,他乐意花时间免费帮助其他商家追款,只是为了公平地交易。一位买家退回商品时,故意少寄了几件衣服‍‍‍‍‍‍弹窗与申诉“仅退款”是始于2021年的一项电商平台售后机制,最初适用于生鲜类商品,如今普及到几乎所有商品类型。仅退款创立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商家的售后服务,优化消费者体验。但许多商家提到,该规则也逐渐出现被滥用的现象,甚至滋生了“薅羊毛”的灰色产业链。深圳的商家郑宇告诉深一度,有买家在他的网店里购买了价格为3.74元的手机壳,收到货后以“不想要了”为由申请了仅退款。但郑宇发现,这名买家却在商品的评论区留下了带图五星好评,配文“超级好”,并领取了好评返现0.5元。“找个你确认收货的商品,然后去找差评图片,没有就去搜同款或者p图,之后联系人工客服,就说是商品质量问题,把图片发过去,不要和客服说仅退款,客服会给你发过来(仅退款),第1次如果申诉失败,就去第2次,第2次就会成功。”这是一份在网上搜索到的“仅退款教程”。在一些“内部群”中,各大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拆解思路”广为流传,只要进群就能“跟车吃肉”。甚至出现了“代退款”的业务,操作者帮助客户申请仅退款,退款到账后五五分成。更多时候,对于买家来说,“仅退款”是平台主动提供的一种选择。许多受访商家都频繁地提到一个词——弹窗。当买家与卖家沟通商品问题时,平台经常会以弹窗形式介入聊天,为消费者提供“仅退款”的选项。而一旦弹窗出现,商家端的聊天就会被终止,无法再向消费者发送任何信息。“(买家)只要说商品质量不好,再加上几句骂人的话,弹窗就会出现。”电商李勇发现,当聊天中出现“质量问题”等字眼,或消费者表现出明显的愤怒时,平台自动弹窗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他做过一个实验,在某知名品牌旗舰店购买咖啡后,对商家客服说自己喝了咖啡“一直拉肚子”,弹窗出现,表示可以帮他申请“退货退款”,同时运费由平台承担。李勇没有理会,继续强调自己腹泻的严重程度,很快弹窗又一次弹出,为他提供了“全额退款,同时商品可以自行处理”的方案。一旦仅退款的弹窗被触发,商家再想申诉,并不容易。对于有争议的“仅退款”订单,平台提供了申诉渠道,“但这些规则更像是走个流程”,商家郑宇以某平台的售后服务规则举例说,平台规定,商家有权拒绝消费者的仅退款申请,但消费者可在商家拒绝后5日内再次提交申请,或直接申请平台介入处理。郑宇曾驳回了一名买家领取好评返现红包后的仅退款申请,但第二天平台协助买家介入,仅用了34秒就退款成功。郑宇告诉深一度,根据规定,在平台介入作出处理结果后,商家仍有向平台发起申诉的机会,但“基本上都通不过”。一次申诉失败后,他直接打电话给人工客服,询问为什么在买家没有给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平台支持仅退款申请。客服说买家发送了图片凭证,郑宇刚要求对方出示,电话就被挂断。胜诉率25%申诉“失灵”,许多商家开始转向诉讼途径。“我只是想要一个公道。”2023年底,郑宇决定将一名消费者告上法庭。对方在他的店铺里购买了两个手机壳,共计5.51元,收货后说“是坏的”,平台主动介入了聊天,为对方申请了全额仅退款。“(手机壳)明明是你自己摔坏的,而且只坏了一个,怎么退了两个的钱?”郑宇找消费者理论,对方却说“是平台给我退的”。他愤怒地打出一行字:“看看平台最后会不会替你给(被起诉的)钱”。这是郑宇做电商以来第一次起诉自己的客户,光是律师咨询费就花了一千多元。后来有人向他推荐了一家律所,专门代写诉状、调档、申请立案,但不负责出庭。“出庭是另外的价格”。从决定起诉到5月份正式立案,经过了半年的时间,律师费800元、调档费400元、打印费50元、快递费21元……郑宇将这些开销写进了起诉状,希望法院能够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费用,但法院最终驳回了他全部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认为,双方既然选择了该平台进行交易,就应当认定均同意平台的相关规则与纠纷处理方式,平台依据规则做出的决定,商家应当履行。在判决中,消费者的仅退款行为因平台“介入并同意”而得以免责,如果商家想要继续追责,就只能去找平台,“按照其与平台间的相关协议另行解决”。即使能够胜诉,商家也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023年5月到8月间,陈风陆续起诉了三四十名仅退款的买家,案件全部在网上开庭,他没有请律师,所有的材料都自己一个人解决,甚至报名了成人大学专门学习法律。但起诉占据了他工作之外的全部精力,一个案件短则几周、长则数月,他很快就无法承受这种时间成本。去年8月,他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律师处理。陈风与刘晓平2023年4月就在网上结识。当时刘晓平扮演着“编外律师”的角色,给商家提供仅退款起诉“教程”,教商家如何去用法律手段维权。“2022年、2023年,商家都在走起诉这条路。”刘晓平告诉深一度,他收集了约4600份判决,发现商家能够胜诉并拿回诉讼全部费用的比例不足25%。他还提到,2022年后,很多仅退款案件都无法在互联网法院开庭,只能到被告所在地去起诉,这意味着商家要承担更高的成本。“在这个背景下,成立了商家互助会。”刘晓平认为,不同区域之间的商家互相帮助,上门直面消费者,追回货物或货款,已经是目前的“最优解”。一位商家上门时,打开了视频直播‍‍‍‍‍‍‍互助的新问题陈茜没有想过,因为申请了“仅退款”,自己会成为被告。今年6月,她在一家零食电商购买了干果,收到货后发现包装漏气。她找到店铺客服,但对方不承认包装有质量问题。向平台反馈后,平台客服给出了“仅退款”的选择,但陈茜觉得似乎“退货退款”更加合理。她反复强调“我是因为商家的态度才找你们(平台)的”,但平台客服不停发出弹窗,让她申请仅退款。出于对平台的信任,陈茜最终申请了仅退款,并给了商家差评。很快她接到了商家的电话,对方要求她“要么补货款,要么删差评”。陈茜告诉深一度,自己可以接受退货退款,只要商家能够承担运费,自己可以寄回商品,但商家不同意。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自己被商家起诉了。“自己干的事自己清楚”、“薅羊毛很爽吧,货也拿了,款也退了”。商家曾发短信问陈茜是否愿意协商处理,但沟通过程中,这几句话彻底激怒了她,她发现自己被商家当成了“羊毛党”。陈茜不明白,明明是商品存在问题,仅退款的弹窗也是平台弹出的,为什么商家要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自己?得知被商家起诉后,陈茜再次找到了平台,希望平台可以出面与商家内部解决问题,平台客服却说无法处理,希望她“积极应诉”。实际上,平台和法院无法彻底调和的仅退款问题,“商家互助会”也无法根本解决。往往拿回了货款的同时,也会伴有新的问题发生。陈风回忆,他加入商家互助会后接的第一笔“订单”来自一位青岛商家,货物是价值88元的化妆品。在他上门之前,对方已经被买家以“服务态度不好”为理由投诉,并被平台处以罚款。虽然他最终成功地让买家寄回了仅退款的商品,但“下单”的青岛商家却又接到了一笔投诉,理由是“线下骚扰”。仅退款的事情解决了,但新投诉又让商家被迫回到了平台的“规则之内”。此外,商家的互助行为,也有未知的法律风险。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告诉深一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未明确同意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那么商家之间共享个人信息可能构成违法。在现实面前,义务帮助有时也无法保证随时随地的抵达。李勇加入商家互助会后,也曾向其他商家寻求帮助,但并非所有人都能给予积极回应。“有的人只愿意打个电话,有的人会找各种理由,天气太热、身体不舒服、太忙,说自己不方便上门。”9月底,刘晓平发布视频,宣布自己将不再参与“商家互助会”网站的维护,转而将商家互助的模式改为传统的微信群来运行。他称,这些微信群将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他和团队会加入到每一单互助之中、全程帮助,让商家不再“单打独斗”,“避免之前因为人少、商家不熟悉流程而不愿意帮忙的尴尬局面。”“商家互助群以缴纳会费的模式进行。”刘晓平坦言,收费是因为自己无力承担运营200多个互助群所要付出的成本,“我雇了5个客服,每月单工资支出就要2万元;我们不仅要对每一单进行协调,还要承担仅退款高发地区商家上门的一些车马费。”以会费为支撑,让互助继续进行下去,是他为“最优解”找寻到的出路。“商家互助会是否有未来、能够达成什么目标,我不知道,但我固执地认为这样做没有错。”(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文中除刘晓平外均为化名)【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李奕辰(记者 骆秀珮)11月21日,近日,一段“老人在药店倒地,药店店员却不扶老人”的监控视频引发舆论关注。监控视频显示,安徽宿州萧县一药店内,一名老人在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不止,药店店员并未将其扶起,而是选择报警,其间还在接待其他顾客。直到老人倒地约9分钟后,才有民警进入药店,为老人提供帮扶。视频发布者称,目前老人已离世。老人倒地后,药店店员该不该扶起老人,又会不会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对此,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余海放表示,“能不能将倒地老人扶起要视情况而定,不能简单认为扶起来更合适。”同时,多名律师也分析认为,药店店员选择报警已尽到帮扶义务,不应再追究其法律责任。监控视频显示老人倒地约9分钟(视频截图)监控视频显示店员有电话报警(视频截图)老人药店内晕倒店员未将其扶起,还在一旁接待其他顾客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发布药店监控视频的用户系倒地老人的女儿。记者尝试向其了解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记者注意到,其发布的视频长达11分17秒。监控画面中,老人于10月31日17时10分许,在药店收银台结账期间,突然原地转圈后倒在了收银台旁边,并伴随全身抽搐,持续时间长达10多秒。药店店员见老人倒地后,于17时10分41秒拿着手机离开收银台。17时11分左右,药店店员从距离倒地老人较近的展柜旁走出,但却未走到老人身边,而是向相反方向走去,此后消失在监控画面中。其间,躺在地上的老人身体抽搐状况已消失。17时12分,药店店员返回此前接近倒地老人的展柜旁站立,但监控中无法看出该店员此时的行为。站立约30秒后,药店店员再次离开监控画面,向相反方向走去,而此时老人身体再次抽搐,疑似想挣扎着站起来。17时13分,老人身体抽搐再次消失。与此同时,一名顾客走入药店购买药品,药店店员来到监控中的收银台为其结账。此后,老人便一直躺在店内。直到17时19分许,监控中多位民警来到药店,为倒地老人实施帮扶。另据该用户在视频中的留言,倒地老人已不幸离世,而该用户已在近期删除了发布在社交账号上的相关监控视频。疑似家属称药店老板(店员)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视频截图)但这段监控视频很快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药店店员不具备急救常识,所以不敢贸然扶起老人,而是选择报警,此举并无问题;但也有网友表示,药店店员没有及时扶起老人,其间又接待其他顾客的行为“有些冷漠”,应该对该店员追责。药店店员该不该扶?急救专家:不能简单认为扶起来更合适“好心人偶遇老人倒地,要不要扶起来需视情况而定,不能简单认为扶起来更合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余海放向记者解释了老人倒地的两种常见情况:其一,如果老人倒地后为晕厥状态,即意识完全丧失,那么正常情况下他人也无法将老人顺利扶起。在此情况下,更合理的方法是将晕厥老人摆放在一个安全位置,并帮忙拨打120;其二,如果是普通摔倒或突然晕倒,但老人仍有意识,如果周围好心人愿意施救,那么首先应询问老人倒地的具体原因,以及当时的身体状况,再判断是否该扶起来,还是保持现有体位不动。“如果老人摔倒后,出现了比如脊柱骨折等情况,已经有了运动障碍,那么他人贸然将老人扶起,就可能造成老人更严重的骨折,甚至诱发截瘫。”余海放说。在余海放看来,当偶遇老人突然晕倒在地,周围的好心人首先应当判断对方是否仍有意识,若其完全意识丧失,接下来就需判断是否出现了心跳呼吸骤停。如果出现以上紧急状况,周围人可采取的措施是在倒地老人身旁大声呼喊或拍打其肩膀,唤醒老人的意识。“而如果老人仍未见意识恢复,出现呼吸暂停等,那就需进行心肺复苏。但若没有急救场所,周围人也不掌握心肺复苏技能,那么唯一能做的便是拨打120。”余海放说。药店店员会被追责吗?律师:已帮老人报警求助,尽到了帮扶义务此外,药店店员因未将老人扶起,是否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药店店员和经营者的确应对店内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从人道主义精神看,店员也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顾客的生命安全。北京京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晓玲也认为,药店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等,导致老人的摔倒与这些安全性设施有关,那么药店就必然有救助义务,甚至可能会因此担责。“但若并非药店客观原因导致老人摔倒,那么就只能从人道主义层面要求药店经营者给予救助,无法要求其履行法律责任,也不应该事后追究其法律责任。”张晓玲指出,从视频看,药店店员在发现老人倒地后已拨打报警电话,从道义上来说,该店员已经尽到了帮扶义务。在付建看来,老人倒地后已有警察到达现场,说明药店店员拨打了报警电话,已尽到了基本的救助义务。基于此,倒地老人的家属不应再追究该店员的责任。“更可况,若药店店员不具备急救常识,非专业的急救操作反而会对老人造成其他伤害。”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魏孔明

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李小鹏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图为刘伟资料图,他曾任河南省副省长公开资料显示,刘伟出生于1965年6月,河南柘城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系二十届中央委员。刘伟早年在河南省工作,曾任河南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于2018年1月升任河南省副省长。2020年1月,刘伟履新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同年3月,应急管理部“党组”改为“党委”,刘伟继续担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22年4月,刘伟调任吉林省委副书记,同年12月获任北京市委副书记。据微信公众号“交通运输部”消息,2024年9月27日上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交通运输部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刘伟同志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免去李小鹏同志的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职务。李小鹏,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四川成都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李小鹏早年在电力系统任职,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等,2008年后历任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负责常务工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等,2012年年末任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13年1月起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2016年,李小鹏出任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3年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据新华社消息,10月11日上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闭幕。其中,会议决定任命李小鹏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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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40岁男子杨某购买毒品后,回家途中经过一执勤点时被警方抓获。近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杨某因犯运输毒品罪今年5月被终审判刑十年。此前,杨某曾是一名专职律师。云南省司法厅9月已吊销杨某的律师执业证书。目前,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已搜索不到杨某的信息。图为杨某相关信息截图相关律所工作人员表示,杨某去年已离开,但不知道他牵涉刑案。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8年,普洱市一男子因非法运输毒品鸦片被公诉,律师杨某在该案中担任其一审、二审的辩护人。购买毒品回家途中落网澎湃新闻获得的文书显示,2023年10月,杨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名为“东务会计”的微信号(未查获)共计4800元,让其帮忙购买毒品。同年11月9日,杨某再次通过微信向“东务会计”转账400元后,携带购买的毒品驾车从澜沧县前往普洱市。次日凌晨,车辆行驶至思澜高速糯扎渡执勤点时,杨某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当场从杨某驾驶的车辆方向盘下方查获外用黑色胶带、黄色绷带、内用白色透明塑料纸包装的海洛因净重7.97克,从杨某身穿的外套左臂口袋内查获用粉红吸管包装的海洛因净重0.07克,从其驾驶的上述车辆后备箱右后侧夹层内查获用塑料袋包装的鸦片480.82克。11月10日,杨某被澜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被执行逮捕。2024年3月,杨某被控运输毒品罪一案在澜沧县法院公开审理。10天后案件宣判,杨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获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杨某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本案认定为运输毒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持有、携带毒品的目的是返回家中吸食,持有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途运输是本案犯罪的一个环节,上诉人没有通过运输进行贩卖牟利或帮助他人运输盈利(编注:应为营利)的目的,购毒款项来源于上诉人自身,社会危害性较小,在案证据无法证实上诉人实施运输毒品犯罪,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性;本案存在特殊自首情节等。二审维持原判:毒品数量达到较大标准,有扩散风险普洱市中院于5月中旬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杨某还提出:一审判决在量刑的理解上有误,即便认定上诉人构成运输毒品罪,也应在6个月以上3年以下确定起刑点;上诉人行为是储存毒品的正在进行时,符合购买、储存毒品过程当中被查获的情形,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其车辆不是为了犯罪而购买,没有任何牟利行为,追缴的财物应是违法所得及收益,车辆应当归还,相应的罚金刑应予减少。图为运输毒品罪漫画示意图普洱中院审查认为,运输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体内藏匿、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将毒品从甲地非法运送至乙地的行为。在案证据证实,杨某明知是毒品而购买,购得毒品后将毒品分别藏匿于汽车方向盘下方、身穿的外套左臂口袋内、后备箱右后侧夹层内,欲从澜沧县大平掌驾车返回普洱市思茅区家中,途经思澜高速糯扎渡执勤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运输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态持有,但运输目的并非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必备条件,亦非区分运输与持有的标准,不影响运输毒品罪的认定。吸毒者因运输毒品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的故意,毒品数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本案杨某运输鸦片480.82克、海洛因8.04克,达到数量较大标准,运输的距离较长,具有造成毒品扩散、进入流通领域的风险,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在案抓获经过、杨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民警在杨某驾驶的汽车方向盘下查获毒品后,对他进行人身检查时,其承认自己上衣外套左胳膊口袋内还有一点毒品,经民警再次盘问车内是否还藏有毒品,其回答没有,后民警在其后备箱右后侧夹层内查获鸦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因此,杨某没有投案的主动性,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关于量刑问题。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和犯罪情节作出罪责行相适应的判罚并无不当,且已考虑到上诉人的坦白情节,对其依法已从轻处罚。上诉人的车辆系作案使用的工具,依法应予没收。普洱市检察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5月,普洱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以辩护律师身份办理非法运输毒品案40岁的杨某,大学本科文化,曾是一名专职律师,约于2010年起就已执业。11月6日,澎湃新闻查询云南普洱市一律师事务所官网发现,在“律师团队”栏目中,杨某的信息仍在,介绍其擅长领域为公司法务、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方面案件。杨某的个人简介中称,他拥有多年的法律求学、从业经历,在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对案件深入了解、透彻剖析,逐步达到与法律服务实践的融合,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澎湃新闻致电上述律所欲进一步了解杨某的情况,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杨某去年已离开,不知道他牵涉刑案。“这个事情是保密的,我们也不可以传播”“他经常失联,我们也找不到,就将其上报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载,早在2018年,普洱市一男子李某某因非法运输毒品鸦片被公诉,彼时,律师杨某担任其案件一审、二审的辩护人。李某某上诉及其辩护人提出其所购买的毒品鸦片是用于本人吸食,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且具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理。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判,李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获刑15年。另有公开信息显示,杨某曾入选2022年普洱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图为普洱市公布的援助律师名单截图当地接近政法系统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杨某2022年确为法援律师,次年起未再参加办理援助案件,此前只听说上述律所有一名律师“出事了”,但具体是谁并不清楚。其对于杨某涉案感到十分惊讶,称当时杨某虽然在援助库,但案件办得并不多,包括大厅值班,来得比较少。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云南省司法厅9月已吊销杨某的律师执业证书。目前,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已搜索不到杨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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